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3〕2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起,我市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提高义务教育的高位均衡水平。在创建工作中,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规划,加大保障力度,落实创建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日前,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及诠释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253号)确定的标准,我市所有市(县)、区全部通过了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评估验收。市政府决定,授予2市(县)7区“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称号。

希望各地进一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落实更多创新举措,在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征程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努力使我市义务教育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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