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文明交通工程2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文明交通工程2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文明交通工程20项重点工作》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宿迁文明交通工程20项重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工作意见》,深入推进全市文明交通工程建设,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巩固创卫成果,努力开创后创卫时期宿迁文明交通工程建设新局面,决定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

一、推进“宿迁规矩”巩固落实

建立严格管理常态机制,每月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开展专项行动,通过长期坚持不懈地严管严罚推动宿迁规矩习惯养成,着力保持宿迁文明交通品牌。

1.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以实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大市民自觉行动为目标,坚持“围堵行动”常态化,进一步优化勤务模式,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等为重点区域,开展“围堵行动”,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四个一律”,即: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罚款的一律按上限罚款、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2.严查动态交通违法。对行人闯红灯、走快车道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罚款2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走快车道的,一律按上限罚款50元。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从严打击。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快车道除处罚外,视情采取观看教育片、责令协勤等方式,以增强警示效果。在管控区域上向城乡结合部无警路段辐射,继续深化“便衣行动队”执法,不定路口、路段、时段严查闯红灯,最大限度遏制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行为,实现灯控路口、主次干道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8%以上。

3.严格停车秩序管理。综合使用监控抓拍、人工贴单、清障拖移等手段,重拳整治车辆违停,城市主干道及两侧道路杜绝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放现象,其他道路车辆违法停放率小于2辆/公里。组建机动车违停拖移专业队,对严重影响通行的违停机动车辆,一律实施拖移,并依法处100元罚款,记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乱停乱放路段,根据严管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志标牌,加强动态巡查,必要时集中力量开展挂牌整治。

4.保障行人通行权利。针对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力争实现主要路口机动车遇斑马线主动避让行人守法率达到95%。强化非现场执法,增设视屏监控抓拍系统,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对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律录入违法系统;加强现场管控,为岗点民警增配摄像机,对不按规定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录像,及时发现、取证并查处违法行为,现场查处一律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二、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以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大力传播“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现代文明交通理念。

5.完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机制。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宣传职责,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健全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常态化公益宣传机制,建立各类媒体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免费刊播机制,制定年度刊播计划,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宣传。改进文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方式,使“五进”活动贴近群众、喜闻乐见。打造“文明交通社区行”、“文明交通校园行”宣传服务品牌,提升影响力。完善交通安全公共预警机制,实时、动态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6.突出重点群体文明交通素质教育。推进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组织督促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模拟体验活动,促进青少年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养成,让未成年人掌握更多“知危险、会避险”知识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伤害。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使客货运输企业及其驾驶人牢记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以客运驾驶人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驾驶行为,提升安全意识。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D实景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在全面强化新驾驶人安全驾驶知识教育和交通应急避险技能训练的同时,重点增强新驾驶人文明驾驶观念,使其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7.加强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建设。以社会公共安全教育基地为依托,大力推进综合性交通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交通安全主题公园、情景社区、情景校园。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要求,充分发挥交警部门窗口单位宣传阵地作用。结合新农村建设,依托农村广播、文化广场和宣传栏,建立健全有广播、有宣传栏、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农村宣传体系。依托市级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巩固交通安全专业媒体宣传阵地,创新和改进交通安全专业节目形式。加快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推广,提高宣传教育的伴随性、互动性和实用性。

8.打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化品牌。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活动贯穿全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122”打造成为凝聚交通安全理念、交通法治理念和交通文明理念的文化品牌。12月2日前后推出“平安中国行”、“安全与你同行”系列媒体行动,广泛动员、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和广大群众参与主题活动,强化社会关注和群众互动。组织策划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好司机、好行人、好企业等社会评选和媒体展示,促进形成全社会文明守法良好风尚。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

9.完善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制订并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公民主体责任,不断扩大关注交通安全的群众基础。

三、打造文明交通服务品牌

以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生活为导向,大力改进交通管理服务方式,着力打造文明交通服务品牌。

10.健全96122交警服务热线工作机制。按照《96122江苏交警服务热线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服务热线的受理范围和工作纪律,提高服务热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服务热线沟通群众的桥梁作用,展示宿迁交警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11.充分发挥“双微”平台作用。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即时、便捷、开放的传播特点,实时发布道路施工、交通管理和路况等信息,开展交通诱导服务。深入开展“双微”平台宣传,提升平台品牌影响,进一步扩大用户群,优化平台服务功能,通过个人信息绑定等身份核实程序,向群众提供个性化信息定制服务。

12.推进文明交通邮政服务窗口建设。将文明交通邮政服务窗口向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延伸,扩大服务覆盖区域。开展警邮网络服务系统建设,结合群众业务办理需求,增加“宅递服务”等便民措施,减少群众奔波往返。

13.深化执法告知服务。加快推进短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推送交通违法、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等执法告知信息。建立完善基础数据核对补录长效机制,通过网上车管所、96122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助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变更信息,提高执法告知准确送达率。

四、加快文明交通信用体系建设

以全省文明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在我市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市民文明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市民文明交通自律机制建设,提升市民守法的自觉性。

14.出台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纳入个人诚信体系,研究制定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科学划分交通失信行为等级,增强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自律意识。

15.开展文明交通信用试点工作。试点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依托信用办个人信用数据平台,研发文明交通信用软件管理系统,分类归集文明交通失信行为,在个人信用库中生成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档案,及时告知当事人文明交通信用情况,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修复、应用机制。

16.制定文明交通信用应用规范。研究制定文明交通信用应用流程,按照交通失信行为等级,制定相应的联动惩戒措施,明确信用告知、查询权限、惩戒条件、信用修复等整个流程,规范文明交通信用日常应用程序。以实施酒驾干预项目为抓手,推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社会源头管控制约。

五、推动文明交通管理社会化

着力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社会化管理机制,进一步解决文明交通根本性、机制性问题,推动城市文明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

17.建立城市停车资源管理机制。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重点加强中心城区社会停车场规划建设。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原则,制定我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差别化收费管理政策,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和停车泊位的周转率。

18.落实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规范设置率达90%以上,交通信号灯配时更加合理,重点路口交通拥堵现象明显缓解。全面解决交通安全设施未验收、未移交问题,各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201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交通信号灯移交及路口、路段改造完善任务。

19.构建交通安全社会监督新格局。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质询,专题视察、检查、监督促进交通安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督察,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坚持曝光制度,对拒绝阻碍执法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在处罚的同时公开曝光,让当事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实行抄告制度,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学校师生及现役军人除依法教育处罚外,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

20.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实践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宣传等公益活动,有组织地开展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试点工作,大力开展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庭心理救助和重点帮扶。以“文明过马路”、“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礼让斑马线”、“出行不作低头族”等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带头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深入推进沿街单位门前交通秩序承包责任制、路长制,加强护学岗、护医岗建设,共同维护交通秩序。深化文明交通示范街、示范路口、示范岗等创建活动,打造一系列交通秩序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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