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双月提速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双月提速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交通重点工程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克服连续低温等不利因素影响,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总体上启动早于往年,速度快于往年,情况好于往年,但完成投资仍低于目标计划。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加快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双月提速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双月提速行动”的目的。今年初,市政府下达了23项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并明确了建设进度和责任单位。能否如期完成全年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不仅事关宿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而且事关全市如期实现小康的大局。目前部分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尤其是以县(区)为主体的重点项目进展普遍缓慢。开展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双月提速行动”,就是要充分调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发扬“六干”精神,抢抓当前施工的黄金季节,充分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集中时间、集中精神、集中力量,全力加快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实现全年目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按照责任和进度要求制定“双月提速行动”实施计划。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宿政办发〔2012〕25号)的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分析落后原因,制定“双月提速行动”具体实施计划。对以县(区)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的交通重点工程,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没有启动的要抓紧启动,进度缓慢的要迅速赶上。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继续开展“大干九十天”和“五比五创”活动,逐个项目、逐个工段落实具体提速措施,现场调度、跟踪解决具体问题,督促工程实施单位增加施工人员和机械,确保各个项目都按时间节点和进度计划推进。

三、做好征地拆迁和矛盾调处工作。目前,部分在建项目受征地拆迁、地方矛盾影响,出现了施工盲点,严重影响了工程总体推进。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要把征地拆迁和矛盾调处工作作为实施“双月提速行动”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人员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工作。要提前做好项目在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评估工作,防范、降低、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实际出发,加大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真正掌握政策,了解自身权益,在满足自身诉求的同时,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减少和避免拆迁纠纷。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各地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坚持文明施工并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合理化解施工矛盾。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共同配合做好工程建设涉及的资金、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营造全社会大干交通的浓厚氛围。

四、加快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实施“双月提速行动”,关键在于资金到位。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项目管理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在保证资金按计划拨付的基础上,力争多配套、早到位,确保不影响工程建设。市交投公司要发挥好交通筹融资平台作用,做好各个融资项目的争取工作,确保市本级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推进。各县(区)要加大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充分运用自身的融资平台,广泛吸纳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按计划配套建设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五、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要围绕项目建设计划,采取重点督办、分段督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督查督办工作。在实施“双月提速行动”过程中,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一月一督查,市交通运输局要一周一督查。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事项,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确保每项推进措施落实到位。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按照进度计划全力以赴加快工程建设。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