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宿迁市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富民强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建筑产业。“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882.81亿元,实现增加值220.71亿元,完成外埠产值240.53亿元,从业人员达124.41万人;建筑企业从227家发展到393家,其中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0家;创省级优质工程39项,省文明工地203项,市级优质工程531项,市级文明工地738项。建筑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素质不断提高,外埠市场成绩显著,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业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

“十二五”是全市建筑业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建筑业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是全面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全市建筑业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企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和质量品牌战略,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加大建筑业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壮大,使全市建筑业由数量型、粗放型、劳动密集型向质量型、集约型、科技型的发展道路迈进,为全市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新培育发展2—3家特级建筑施工企业,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0家以上,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30家以上;争创国家鲁班奖或国优项目2项以上;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外埠建筑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建筑业从业人员保持40万人以上,准入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持证率达8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年增长25%以上,占全市GDP的10%以上,争创“建筑强市”。

产业素质指标:从业人员中技术管理人员比例达到20%以上,产值利税率达10%以上;

产业结构指标: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累计完成施工产值500亿元以上,发展一级专业企业资质2—3家,专业企业数量占建筑业企业总数50%以上;

技术进步指标:一级及以上企业科技研发经费占利润总额5%以上,国家级专利、国家级工法、省级工法的数量分别达到10项、10项、20项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市场机制

1.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制度体系。依据《建筑法》及《江苏省建筑工程装修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制定关于工程担保、工程总承包及工程造价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规范建设工程管理的规定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制定规范建筑企业人员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市外入宿企业队伍的监管。

2.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施工、监理各方主体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依据国家、省《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规定》,制定出台配套政策,重点引导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创新质量管理、检测、投诉、协调、惩处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对装修质量安全的监管,注重加强装修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与验收,将室内环境污染及检测情况作为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十二五”期间,新培育10家以上年产值超亿元的建筑装饰装修龙头企业。

3.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制订配套政策,提高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质量,及时反映市场实际,积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合理计价。推行优质优价,对消耗量定额、费率标准、预算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结算计价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宿迁市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针对招标投标中盲目压价、工程款结算难等问题,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措施扭转工程结算难状况,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4.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从源头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措施,防止在建工程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实施建筑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规范合同签约各方主体行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实施试点工程,增强企业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能力。

5.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建立向社会开放的、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与招投标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将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相结合,对于失信行为运用教育、行政、经济、法律和舆论等多种举措综合惩治,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对各类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加强对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研究信用评价结果与工程招投标相结合的机制。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转变企业发展方式

1.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质量并举,注重质的提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准入为抓手,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形成大中小型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结构。要求特级总承包企业年产值50亿元以上,一级总承包企业年产值30亿元以上,二级承包企业年产值5亿元以上;一级装饰装修企业年产值5亿元以上,二级装饰装修企业年产值1亿元以上;其它专业类企业的年产值应不低于资质规定的要求。

2.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鼓励一级企业利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实行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重组,实现集团化经营,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带动力、集聚力和竞争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在申报资质、评先评优和开拓市场等方面,加强对有实力、有市场、有较大规模的总承包企业扶持和引导,创造有利于我市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快速成长的外部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优势企业晋升特级企业,同时要扶持一批成长性较好、开拓外埠市场成效显著的企业晋升等级。积极引导优势企业走勘察设计、施工等一体化的路子,延伸产业链,提高规模经营效益;支持鼓励建筑业企业在突出主项、突出专业特色的同时,拓宽经营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引导企业申报交通、电力、水利水电、能源环保等总承包资质,提高市场占有率。

3.做专做精专业承包企业。加大培育发展传统优势的装饰装修、园林古建筑、防腐保温等专业企业,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施工工艺、技术对传统施工方法进行创新,提高传统施工工艺、技术的科技含量。培育发展钢结构、智能化、环保等新兴专业企业。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技术,推动钢结构建筑技术从公共设施向高层建筑和钢结构住宅方向发展,鼓励大型施工安装企业和大型制作加工企业强强联合,共同发展。引导鼓励有一定专业施工基础的中小型总承包企业改造为专业承包企业,突出专业技术,尽快成长为技术密集型的专业企业。鼓励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相应工程的设计、施工、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等业务。

4.做实做优劳务分包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进一步规范成建制建筑劳务市场,多渠道建立和发展劳务企业。加快推动“建筑之乡”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投资设立劳务公司,引导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型。同时,规范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加快培育建筑强县,积极创建“建筑劳务基地”,对“建筑劳务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为建筑企业开拓外埠市场提供便捷服务。

5.加大外埠市场开拓力度。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支持引导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对在外开拓市场的企业,在资信证明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促进银企合作,切实增强企业的资本运营能力,引导企业提高银行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多渠道扩大企业资金规模,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银企合作,对优质建筑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公开授信,扩大信贷投入,在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服务。每年开展评优活动,对在外拓展市场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

(三)健全完善质量安全创新机制,实施企业品牌战略

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和工程质量创优相结合,完善优质工程评定办法,鼓励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创建优质工程,实行优质优价。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品牌发展中的优胜劣汰作用,为我市建筑企业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开展企业品牌建设,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塑造品牌形象,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加大对优势品牌企业的宣传力度。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力争“十二五”期间创省“扬子杯”40个,创国家“鲁班奖”或国优2项以上。

(四)坚持科技兴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继续加大“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指导一级企业积极建立技术研发中心5个以上,在“四新”技术应用中总结推广新的施工技术、工艺,力争完成国家级专利10项、国家级工法10项和省级工法20项。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加快淘汰落后技术的步伐,限制和禁止使用消耗大、效益低、质量差及安全无保障的落后建筑技术、工艺、机具设备和材料,淘汰现场计量不规范的混凝土搅拌制品。

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支持、引导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升竞争力,建立以项目管理、经营管理系统为基础的企业信息化平台,逐步提高建筑业企业信息化应用的总体水平。到2015年,一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全部建立以企业总部为核心的网络与通信系统,为项目管理提供协同工作平台。二级总承包企业建立项目管理系统和经营管理系统达到50%以上,逐步实现项目信息的共享和企业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建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加大建筑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力度,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采取短期培训、联合办学和委托高校代训等多种方式,通过组织企业家论坛、学术交流,拓宽企业家及经营管理人才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企业家的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做好注册建造师、造价师等执业人员和小型项目经理的知识更新工作,加强执业资格动态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实施建筑行业就业准入制度,按照建立健全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技能比武,实施建筑行业劳务基地建设,推行成建制劳务队伍与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努力筹集劳务培训资金,专门用于补助建筑劳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各类培训机构行为,实行资源共享,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组织企业家和优秀中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著名企业进修考察,加强交流,开拓视野,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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