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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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盐都、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3年,是“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盐政发〔2012〕324号)文件精神,市政府确定市区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7800套,竣工75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00户,以及加快保障性住房结转项目推进年度目标任务。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150套,限价商品房5250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1400套(户)。为加快推进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将《盐城市区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和《盐城市区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结转项目推进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于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统筹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要求,尽快将市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地块,并抓紧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在2013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新开工任务和竣工任务。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继续对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供应,确保满足新开工和竣工项目建设需求。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多主体筹集保障性住房,不断增强供给保障能力。加快结转保障性住房项目小区外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早日竣工交付使用,便利保障对象生产生活。围绕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住房保障窗口试点示范,推动建立完善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
附件:1.盐城市区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xls
http://www.yancheng.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30312162654550.xls
2.盐城市区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结转项目推进任务分解表.xls
http://www.yancheng.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30312162725597.xls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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