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年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2011年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市2011年“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责任分工
按下达的《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的“民生工程”各项指标,对2011年全市“民生工程”实施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其责任分工是:
(一)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一是牵头单位及责任。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由市直8个部门负责牵头,分别是: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工作由市人保部门负责牵头,社会救助由市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医疗保障工作由市人保、卫生和民政部门分别负责牵头,教育事业由市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卫生事业由市卫生部门负责牵头,保障性住房工作由市房管、民政部门分别负责牵头,扶贫开发工作由市扶贫和移民部门负责牵头,生产生活水平工作由市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实施“民生工程”的资金落实工作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分工,负责对牵头工作目标落实的统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考核以及对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和实施意见的汇总上报等工作。二是责任单位及责任。根据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的职能分工,将“民生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对口归类,分项目确定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负责确定责任工作的年度目标和目标任务分解,拟定工作实施意见并开展督促指导、考评考核,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确保责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是协办单位及责任。根据实施“民生工程”各项工作的需要,结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分项目确定协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配合责任单位共同抓好工作目标的落实。(见附件1)
(二)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责任。一是层层分解任务。及时分解“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各项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层层抓落实。二是制定配套办法。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完善已出台的配套办法和制订出台新的配套办法,确保各项政策的顺利衔接实施。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促进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实行“阳光”操作。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使广大人民群众按照规定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考评
成立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小组,负责2011年全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见附件3)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内容共分三个方面,总分值100分,具体工作项目和所占分值如下。(见附件2)
1、组织实施(6分)。具体考核内容包括:(1)组织领导(1分),主要考核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及市直各责任部门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和组织实施督查情况。(2)措施制定(1分),主要考核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及市直各责任部门对相关配套政策的具体操作措施制订出台和政策宣传情况。(3)任务分解(0.5分),主要考核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及市直各责任部门是否及时将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基层。(4)资金安排(3.5分),主要考核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及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和落实情况。
2、群众测评(6分)。主要考核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落实的满意情况。
3、任务完成(88分)。对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主要考核与市政府签订的各项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其中:就业和创业12分;社会保险8分;社会救助10分;医疗保障18.5分;教育卫生事业11.5分;保障性住房10分;扶贫开发6分;生产生活水平12分。对市直责任部门主要考核本部门负责的各项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
(二)计分办法
1、“组织实施”的考评得分由市考评工作小组对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和市直责任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对照标准考评确定。
2、“群众测评”的考评得分由市统计部门或市考评办按照组织民意测评或督查民意测评的结果对照标准考评确定。
3、“任务完成”的考评得分,由市直责任单位根据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民生工程”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进行考评打分,并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在考评工作中,分加分指标和不加分指标,其中不加分指标完成和超额的,得该指标基本分值;加分指标完成的,得基本分值,超额完成比例最高的,加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20%,其他超额完成的加分公式为:超额完成比例/超额完成最高比例×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20%。指标未完成的,作为不达标,每差1%扣减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5%,不能以比例计算的,则视情况予以扣分,但扣分最多均不超过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60%。新农保工作只考评试点县任务完成情况,其他县(区)考核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4、处罚扣分。与“民生工程”目标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和市委、市政府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分和1分。
5、目标管理年度考评得分=“组织实施”的考评得分+“群众测评”的考评得分+“任务完成”的考评得分-处罚扣分。
(三)考评程序
1、总结自查。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责任单位对照考评内容逐项认真自查打分,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档案资料,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目标执行情况、总体评价、奖罚情况等内容),按规定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市考评办。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有关工作指标完成自查情况同时报送对口的市直责任单位。
2、年终考评。根据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自查情况,市直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分别开展考评打分,并在2012年1月15日前将考评结果连同自查情况报送市直牵头单位,由市直牵头单位汇总后,于2012年1月20日前送达市考评办。
3、综合汇总。市考评办在2012年1月30日前对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和排名。
4、组织审定。市考评办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提交市“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奖惩设置和产生办法
1、综合先进和末位单位的设置:县(区)(含金巢经济开发区)综合先进单位取前3名;综合先进市直单位8个;末位县(区)(含金巢经济开发区)1个。
2、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设置:共11个。分别为:就业和创业工作先进县(区)(含金巢经济开发区,下同)1个;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县(区)1个;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区)1个;医疗保障工作先进县(区)3个(其中人保、卫生、民政负责的工作各1个);教育工作先进县(区)1个;卫生工作先进县(区)1个;保障性住房工作先进县(区)1个;生产生活水平工作先进县(区)1个;资金安排和落实工作先进县(区)1个。
3、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县(区)各4名,金巢经济开发区2名;市直责任单位中人保部门3名,财政、民政、卫生等三部门各2名,其他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各1名。
4、先进单位和末位单位、先进个人产生办法:综合先进依据考评结果,按完成目标任务达标基础上得分多少依次排序取前三名;县(区)各单项工作先进依据考评结果,按得分多少取第一名(已获得综合先进的不重复评单项先进,名次顺移);先进个人由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责任单位等额推荐产生。对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情况实行“民生工程”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制,其中只要有一项工作指标未完成任务的,作为不达标,取消其参与“民生工程”综合评先资格。
末位单位依据考评结果,按得分多少取最后一名,但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均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民生工程”责任目标任务的,不再评末位单位。
5、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凡获得综合先进或单项工作先进的县(区)(含金巢经济开发区)和获得综合先进的市直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由市政府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6、末位单位处罚:由市政府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其他事项
本《实施办法》由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市直有关单位任务分解表
2、2011年度抚州市“民生工程”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及加分项目表
3、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2011年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市直有关单位任务分解表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一、就业和创业
市人保局
市人保局
1、城镇就业
市统计局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人
37800
城镇就业率
%
94.5
2、困难群体就业
市财政局
“4050”人员就业人数
人
3400
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
%
100
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
个
390
市残联
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
人
650
3、城乡残疾人培训人数
人
720
4、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
人
55200
市人保局
市农办
其中:省内转移
人
23600
5、劳动力转移培训
人
49700
市人保局
市财政局
市农办
其中:市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
人
36008
#创业培训
人
6000
阳光工程
人
5500
市农业局
雨露计划
人
2192
市扶贫办
6、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人
30000
市人保局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7、小额贷款
新增担保基金任务
万元
900
市人保局
市财政局
市农行
市农信社
市财政局
市人行
市银监局
发放贴息贷款
万元
25000
#支持个人创业贷款
万元
17500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万元
7500
到期贷款回收率
%
96
二、失业保险
市人保局
市人保局
市财政局
扩面征缴人数
人
190000
基金征缴总量
万元
3740
三、养老保险
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人
299400
2、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
万元
73440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试点)
人
398000
4、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人
18000
四、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1、农村低保情况
保障标准
元/人.月
130
补助水平
元/人.月
90
县级配套资金
万元
1640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2、城市低保情况
市民政局
保障标准
元/人.月
300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补助水平
元/人.月
200
市级配套资金
万元
835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县级配套资金
万元
2914
3、特困人群救助情况
市民政局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
元/人.年
2400
分散供养标准
元/人.年
1560
县级配套资金
万元
407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4、救灾资金占上年度本级财政总收入的比例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市级
‰
2-3
县级
‰
3-5
5、临时救助配套资金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级
万元
43
县级
万元
86
6、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城市救济水平
元/人.月
245
农村救济水平
元/人.月
205
7、城镇“三无人员”供养
元/人.月
350
9、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县级配套资金
万元
90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8、计划生育扶助
市民政局
市计生委
市财政局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人
2641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人
441
五、医疗保障
市人保局
市人保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残联
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万人
87.8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万人
36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万人
51.82
#城镇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
95
市人保局
市教育局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总额
万元
34800
市人保局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
%
100
市财政局
市人保局
2、工伤保险
市人保局
工伤保险人数
万人
25.33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万人
6.73
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3.33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统筹基金使用率
%
85
参合农民一次报账率
%
90
5、免费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卡
万元
850
6、农村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
%
30
7、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
%
60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局
8、农村医疗救助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配套资金
市级
万元
143
县级
万元
570
资金使用率
%
90
市民政局
9、城市医疗救助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配套资金
市级
万元
158
县级
万元
507
资金使用率
%
90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10、残疾人康复
人
14880
市卫生局
市残联
市级配套资金
万元
92
市财政局
市残联
县级配套资金
万元
80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六、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1、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学生数
人
565000
2、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数
人
565000
3、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寄宿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人
35130
4、资助普通高中(含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人
13320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5、资助考入大学(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人
1725
6、资助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人
9500
7、免费入读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人
1840
市人保局
8、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数
个
189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9、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
个
14
七、保障性住房
市房管局
市民政局
市房管局
市财政局
1、新增廉租住房套数
套
5390
2、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套
384
3、新建公共租赁房
套
870
4、为农村困难群众新建、重建住房
户
371
市民政局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5、为农村困难群维修住房
户
208
6、棚户区改造面积
万平方米
40.29
市房管局
7、棚户区改造户数
户
5682
八、扶贫开发
市扶贫办
市扶贫办
市财政局
1、移民扶贫搬迁人数
人
8281
2、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
万元
2458
九、生产生活水平
市发改委
1、农民安全饮水
万人
25
市水利局
市卫生局
2、农村使用沼气新增户数
户
5000
市发改委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市农办
3、农村文化活动
送戏下乡
场
724
市文化局
放映电影
场
28540
市广电局
自办文体活动
次
724
市文化局
市体育局
4、村村通广播电视
个
265
市广电局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5、农家书屋建设
家
368
市发改委
市新闻
出版局
6、新农村建设村点
个
930
市新村办
7、农村清洁工程村点
个
2440
市卫生局
8、小农水建设
市水利局
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万亩
8.3
改善灌溉面积
万亩
16.1
9、农村公路建设
公里
245
市交通局
10、农村候车亭
个
262
附件2:
2011年度抚州市“民生工程”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及加分项目表(一)
项目
组织实施(权重6分)
群众
测评
(权重6分)
就业和创业(权重12分)
组织领导(1分)
措施制定(1分)
任务
分解
(0.5分)
资金
安排
(3.5分)
城镇就业
困难群体就业
健全
机构
落实
责任
督促
检查
制定出台操作措施
政策
宣传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就业率
“4050"人员就业人数
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
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
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
分值
0.3
0.3
0.4
0.5
0.5
0.5
3.5
6
0.5
0.4
0.4
0.4
0.3
0.3
项目
就业和创业(权重12分)
城乡残疾人职业培训
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
劳动力转移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小额贷款
市内新增转移
市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
阳光工程
雨露计划
新增担保基金
发放贴息贷款
到期贷款回收率
创业培训
支持个人创业贷款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分值
0.5
0.3
0.3
0.6
0.7
0.6
0.8
0.6
1.5
0.4
1.5
1
0.5
0.4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项目
社会保险(权重8分)
社会救助(权重11分)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农村低保情况
城市低保情况
农村五保供养
扩面征缴人数
基金征缴总额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试点)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保障
标准
补助
水平
配套
资金
保障
标准
补助
水平
配套资金
集中供养标准
县级
市级
县级
分值
0.5
1.5
0.5
3
0.5
2
0.5
1
0.5
0.5
1
0.25
0.25
0.7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县(区)
县(区)
县(区)
县(区)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2011年度抚州市“民生工程”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及加分项目表(二)
项目
社会救助(权重11分)
农村五保供养
临时救助配套资金
精简退职老职工城市救
济水平
精简退职老职工农村救济水平
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
计划生育扶助
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县级配套资金
地方救灾配套资金
分散供养标准
配套
资金
市级
县级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市级配套资金占
上年度本级财政
总收入的比例
县级配套资金占
上年度本级财政
总收入的比例
县级
分值
0.6
0.7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县(区)
项目
医疗保障(权重20分)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项目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总额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免费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卡
农村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城镇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统筹基金
使用率
参合农民一次报账率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分值
0.6
0.6
0.6
0.5
2
1
1.5
0.5
1
1.5
1.2
1
1
1
(加分项目)
项目
医疗保障(权重20分)
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权重10.5分)
农村医疗救助
城市医疗救助
残疾人
康复
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学生数
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数
义务教育阶段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
生活费学生数
资助普通高中(含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市级配套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
使用率
市级配套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
使用率
市级配套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分值
0.6
0.6
0.8
0.6
0.6
0.8
1
0.5
0.5
2
1
1
1
2011年度抚州市“民生工程”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及加分项目表(三)
项目
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权重10.5分)
保障性住房(权重10分)
扶贫开发(权重5分)
资助考入大学(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资助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免费入读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数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
新增廉租住房套数
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为农村困难群众新建、重建住房
为农村困难群众维修住房
棚户区改造面积
棚户区改造户数
新建公共租赁房
移民扶贫搬迁人数
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
分值
1
1
1
1.5
1
2
1
2
1.5
1
1
1.5
2.5
2.5
项目
生产生活水平(权重11.5分)
农民安
全饮水
农村使用沼气
新增户数
小农水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侯车亭
农村文化活动
村村通广播电视
农家书
屋建设
新农村建设村点
农村清洁工程村点
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改善灌溉面积
送戏下乡
放映电影
自办文
体活动
分值
0.9
0.9
0.9
0.9
0.9
0.9
0.9
0.9
0.7
0.9
0.9
0.9
0.9
附件3:
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评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谢发明
常务副市长
成员:
余建平
市政府秘书长
周付德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
喻大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方振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保局局长
祝文渊
市民政局局长
李晶
市教育局局长
吴建发
市卫生局局长
李茂荣
市房管局局长
郑英华
市扶贫办主任
姚瑞宗
市发改委主任
陶雪华
市统计局局长
考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方振同志兼任,成员由以上成员单位抽调一名主要业务科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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