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一人一桂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一人一桂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一人一桂”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2月25日

抚州市“一人一桂”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进一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发〔20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和镇村联动发展建设,大力实施“一人一桂”绿化工程,不断绿化、美化、净化城乡环境,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整体水平,全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魅力抚州。

二、目标任务

从2013年11月至2017年12月,充分利用乡(镇)所在地及农村自然村公共绿地、房前屋后空闲地、进村道路两侧等可绿化土地,结合新农村绿化建设、义务植树和认种认建认养等活动,每年种植桂花树约100万株,四年内种植以桂花为主的乡土绿化乔木约400万株。

三、工作重点

(一)向莆铁路(抚州段)和各高速公路(抚州境内)沿线自然村。

(二)乡(镇)所在地及周边自然村,尤其是中心镇、特色镇可成片种植。

(三)部分中心村的新农村建设点。

四、绿化标准

(一)苗木标准。坚持适地适树、群众自愿的原则,以栽植地径3-5公分的桂花苗木为主,其他乡土绿化乔木和果树为辅。乡(镇)所在地街道绿化可适当提高苗木规格。

(二)绿化标准。乡(镇)、村庄分别达到森林乡(镇)、村庄建设标准。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以乔木为主的绿地占绿地总面积的7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街道绿化以桂花为主,灌草类为辅,街道两旁形成线状绿化带;广场、小游园等公共绿地以桂花树进行点缀,辅以其他乔木和灌草类进行搭配。村委会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以桂花为主的绿地占绿地总面积的70%以上。房前屋后绿化进行单株或成行栽植,实现零星地块全面绿化。村庄周边绿化依地势成片栽植,在进村道路两侧各栽植1排桂花绿化苗木,形成片状或带状绿化。

(三)成活率标准。各地合理确定栽植密度,加强桂花等苗木管护,确保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1月-12月)。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一人一桂”绿化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全民造林绿化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绿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项目申报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各乡(镇)要确定绿化规模和具体村点数,以乡(镇)为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属于新农村建设点的由县(区)新村办统一报县(区)“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建设实施阶段(2014年2月-2017年9月)。各地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树木的栽植和管护,林业、新农村建设部门要认真把好苗木关、栽植关,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指导,全力打造精品、亮点工程。

(四)林木管护阶段(2014年5月-2017年9月)。各地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措施,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树木的日常管护,确保“造一片、成一片、绿一片”。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一人一桂”绿化工程的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部门负责部分中心村新农村建设点的绿化和向莆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自然村的绿化。建设、园林和乡(镇)负责乡(镇)所在地的绿化。林业部门负责向莆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山体的绿化,发挥专业优势,对“一人一桂”绿化活动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树苗成活率。交通部门负责公路沿线的绿化。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多方筹措资金。坚持多层次、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各地要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特困片区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向上跑项争资。要将2013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各地要自筹资金,鼓励各类民间资本、企业家、当地致富能人及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参与工程建设,动员农民投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和组织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一人一桂”绿化工程的目的、意义、内容和群众在绿化工程中的责任、义务以及政府的扶持政策,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自觉地投身绿化创建活动。

(四)抓好示范带动。各地要加大对示范村的扶持力度,每个县(区)至少要抓好1个乡(镇)、2个自然村庄的绿化示范点建设,重点扶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施工的示范村镇,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要组织乡(镇)、村委会负责人到乡村绿化点现场参观,加强学习和交流,促进村庄绿化工作的平衡发展和整体提高。

(五)落实管护责任。各地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林木管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制,做到管护措施、管护责任、管护人员“三到位”。乡(镇)所在地(包括街道和公共绿地)绿化由各乡(镇)确定专人负责管护。村庄绿化中房前屋后绿化按“谁造谁有”的原则,由农户进行管护。村庄周边及通村道路两侧绿化要结合农村清洁工程,由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确定专人进行管护。

(六)严格考核奖励。市“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化”要求,年终对完成工程任务和造林成效较好的项目县(区)进行奖补。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抚州市“一人一桂”绿化工程年度指导性任务表

附件

抚州市“一人一桂”绿化工程

年度指导性任务表

县(区)

每年指导性任务

(万株)

临川区

15

南城县

12

黎川县

9

南丰县

10

崇仁县

8

宜黄县

7

乐安县

10

金溪县

8

资溪县

5

东乡县

9

广昌县

6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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