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抚府办发〔2010〕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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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0〕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6号)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赣审改办字〔2010〕12号)精神,学习借鉴兄弟设区市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网上办理、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的应用系统。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我市对外形象;有利于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有利于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动政府自身建设。
二、工作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整合资源、提升效能”的原则,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以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重要载体和窗口,在2011年3月之前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建成“两个系统、一个数据交换平台”。即: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一体化网上办理系统;建立集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库交换平台。
三、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市信息中心为业主单位,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程建设业务技术安装及相关招投标工作。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采用市、县(区)分别建设的模式,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建设从2010年8月开始,力争到2011年3月底前全部结束。主要建设内容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平台,视频监控信号交换平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应用系统,以及电子印章和CA认证系统,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联接政务网,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和实时、同步、全程的电子与视频监察。
(一)今年9月底前,采用市、县两级捆绑方式集中统一采购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等设备,部署市、县两级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上线试运行版本”,建设外网网站、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等应用功能。
(二)今年10月底前,重点建设和部署市、县两级平台的应用安全系统和数据交换平台。统一采购IPS、防火墙、网上审计等安全产品。
(三)今年年底前,对于已接入政务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求率先启动乡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采购相关设备,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初步建立我市的三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并上线试运行。明年2月底前,要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完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把政务信息网延伸到各乡(镇、街道),采用10MSDH光纤链路或者光纤直连方式,将各乡(镇、街道)接入县级政务信息网,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与此同时,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的安全认证系统,建成覆盖所有审批单位的电子印章、CA认证系统、数据集中备份以及电子监控平台。
第二期建设内容为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处罚平台等项目,待省里下发建设方案后遵照实施。
四、建设资金
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共需投资2986万元。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由市、县(区)财政分期支付,逐步解决。其中:市本级为459万元(2010年310万元、2011年149万元),各县(区)平均需投资229.7万元(除县级平台外,每个乡镇的建设费用为6万元左右)。
系统建成后,每年需维护费157万元。其中:市本级需21.95万元;各县(区)平均需12.3万元。
具体设备清单由市信息中心负责下发至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时间要求紧。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综合协调组、技术服务组、设备采购组、资金保障组和项目审批组等五个工作小组,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抽调得力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不缺位;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人员培训。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要选派业务精、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和依法行政能力的窗口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使他们不仅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并能较好地运用网络技术开展工作。
(三)纳入绩效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创业年活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地各部门项目建设进展、项目实施、配合支持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县(区)监察、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信息办)等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按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的要求,高效有序推进。对资金不按时到位、工作不积极配合、并网运行不主动、行政审批事项网外办理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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