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整治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整治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3〕318号

吉水、峡江、吉州、青原、吉安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整治工作会议纪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11月21日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整治工作会议纪要

11月12日,市政府肖玉兰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整治工作会议,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少平,省水政监察总队邱佳慧,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杨罗女,市政府副秘书长焦四元,市水利局副局长曾志明、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郭同奇,峡江县政府副县长张秋根、吉水县政府副县长蒋兴灿、吉安县政府副调研员肖春元、吉州区政府常委副区长刘曦、青原区政府副区长胡智宾,相关5个县(区)水利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水政大队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非法侵占的基本情况,对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了整治措施。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通报了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无序侵占情况

峡江库区内进行违法拦库汊养鱼行为的主要有9处,非法采砂2处。峡江县罗田镇3处。一是袁家拦河坝,位于罗田镇袁家村与巴邱镇蒋沙村交界处,库容50余万方;二是蒋沙朱家拦河坝,袁家水库上游约1公里,库容约3-5万方;三是胡家拦河坝,罗田镇胡家村原址附近,库容约3-5万方。吉水县八都镇4处。一是中村拦河坝,库容6万方左右;二是王金塘拦河坝,在金塘村委黄金港村,库容约10万方;三是住岐村拦鱼库汊,在住岐村旧址旁,下部为拦河坝,上部为拦鱼网;四是鹄山拦鱼网,在鹄山村旧址,拉拦鱼网1000余米。吉水县水田乡2处。一是西流拦河坝,在西流村原址附近,库容约6-10万方,仍在填筑;二是陂头拦鱼库汊,在丰陂村委陂头村附近,拦网水面近千亩,已树水泥杆线40余根。吉州区樟山镇非法采砂2处。一是樟山堤和落虎岭堤2+296—3+100段非法采砂,并在樟山堤4+400处破堤挖、运砂;二是奶奶庙堤2+910—3+200段非法采砂。

会议分析了侵占库区水面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今年7月26日,市政府下发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管理的通知》,要求8月前非法违规的围汊养殖、抬田耕作、拦网养鱼及水上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并依法坚决拆除;10月12日,市政府又专门召开座谈会,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但有的地方对库区干部群众的宣传不到位,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侵占水面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清理和取缔。二是认真落实不到位。自7月26日整治通知下发后,仍有部分乡村没有及时制止,反而越来越多。根源就在于一些乡村干部执行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劝阻,没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还有一些干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甚至放任、怂恿。三是管理查处不到位。有的地方和有关部门对库区侵占水面行为查处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违规侵占水面现象愈演愈烈。

二、会议明确了当前侵占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整治工作措施

会议强调,库区水面是国有资产,无序侵占水面不仅减少库区集雨面积和防洪库容,而且严重改变了水库径流系数,影响水库调度,还存在塌方、垮坝、水质污染等一系列安全隐患。必须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有效、有序开发。当务之急就是要采取断然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坚决纠正无序开发行为。

一是要明确整治责任主体。目前,峡江水利枢纽仍处于建设期,今后无论是省级管理还是地方管理,在出台《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之前,查处非法拦库筑坝等侵占库区水面责任主体是有关县(区)、乡镇政府。

二是要明确任务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对侵占库区水面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尤其是上述9处违规拦取库汊养鱼和2处非法采砂点要坚决予以清除和取缔。为此,要做到“五个落实”:

1.落实队伍。库区各县(区)要成立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水利、农业、监察、国土、移民、公安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联合整治执法小组,所涉乡镇要有专门机构直接负责沿库乱围、乱占等非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

2.落实时限。从11月13日开始整治,到11月25日要全面整治到位,各县(区)在11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到市政府,抄报市水利局。

3.落实督查。市政府将在12月中旬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区)的整治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并对各县(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4.落实宣传。相关县(区)、乡镇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书写宣传标语、发布公告等形式,加大对库区水面管理宣传力度,使“水面国有,个人侵占违法”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逐步成为库区群众的共识共为。

5.落实问责。市、县监察部门对未按时整治到位的要深入调查,查明原因,追查责任;对顶风作案、发生新的侵占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有挪用农业、水利、扶贫移民等专项资金在峡江枢纽工程水面进行围库、筑坝、拦网等行为的,市、县监察部门要坚决立案查处。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