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字[2011]8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集约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二、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标等公开。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公开的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三、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公开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关心关注的信息。推进校务公开,招生、收费等要公开透明。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坚持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事关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处理问题透明度,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五、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全面推进清权确权工作,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公开裁量标准。在清权确权基础上,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并在内部公开,把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上建设和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主动公开方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七、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财政总决算要逐步公开到“项”级科目。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做好公务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准备工作。公开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八、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按照《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机构职责、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管理考核、责任追究等,推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九、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完善管理体制,打造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土地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市场和药品采购市场,不断扩充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面推进市、县、乡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十、完成电子政务建设任务。按照确定的建设全市政务网乡乡通工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建设全市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全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市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全市高清晰政务视频会议系统8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各牵头部门要作好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竣工验收、运行应用、维护保障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力协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意见,进一步统筹谋划,搞好协调,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完成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在2012年1月10日前将牵头负责的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3152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强化工作考核,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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