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景德镇市第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2年景德镇市第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 文号:景府字[201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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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下达2012年景德镇市第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景府字[201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今年全市共确定第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49项,计划总投资470亿元,其中本年计划投资115亿元。在149个项目中,计划建成项目12项,本年计划投资8亿元;续建项目34项,本年计划投资39.3亿元;新开工项目92项,本年计划投资67.8亿元;预备项目11项。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争取早开工、早建成、早运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做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群众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项目单位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工程进度,为全面完成今年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强化管理,严格执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市重点办要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财政、监察、审计、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管,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措施,把重点工程建成廉洁、高效、优质工程。
三、优化服务,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和服务意识,对重点工程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优化工程建设环境,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四、加强调度,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工作制度。一是实行市领导挂点制和县(市、区)领导责任制。为更好地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根据项目责任主体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考核,同时每个重点工程明确一名市级领导挂点。二是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每季度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督导,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三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市政府每月召开重点工程调度会,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调度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健全汇总统计制度。市重点办要督促各项目和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并负责掌握项目的建设情况。各项目单位每月3日前向市重点办和市统计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联系人:市重点办龚甫荣,电话:8294902;市统计局曹璐,电话:8389902)。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景府字[2012]38号附件.doc
http://www.jdz.gov.cn/fgwj/qtygwj/201207/t20120724_1945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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