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4〕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赣编办文〔2014〕113号),设立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市水务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运行。

(二)负责制定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保护管理和工作发展规划以及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等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三)负责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调度方案和指令,做好水库调度运用;协调做好防汛抗旱与兴利关系,充分发挥防洪、抗旱、供水、发电、生态等综合功能。

(四)负责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委托江西省景德镇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做好发电、供水设施和闸门及配套设施的使用与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这些设施运用的完好;负责枢纽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

(五)负责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的大坝安全监测和水文、水情报及其他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域的使用管理。

(七)负责管理、使用市水利枢纽工程的水源保护专项经费,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水源保护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本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文秘、档案、人事编制、计生、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工程相关的战略规划,组织编制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枢纽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办公室预决算、日常财务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与工程项目资金相关的合同起草工作;承办其他综合统计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负责枢纽水库大坝的安全观测和水文、水情测报、水质监测以及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及工程保护范围和水源保护范围内所有涉水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

(四)移民征地协调科

负责按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参与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程验收;配合地方政府处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五)水库调度科

负责枢纽工程调度的日常工作;编制枢纽工程年度防汛、抗旱、抢险预案和防汛工作的总结,整理与汇编防汛抗旱资料;组织防汛检查和落实防汛抗旱的各项制度、人员、物资、通讯、技术等工作。

(六)水资源保护科

参与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和水源保护范围内涉及水源保护工作的各项规划和建设项目(设施)的论证、审查、验收;做好水源保护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含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3名(秘书科、工程管理科、水库调度科各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景德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景德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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