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洪府厅发〔201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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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和《2011年南昌市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保障性民生投入,进一步提升环境性民生水平,进一步巩固基础性民生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解决最困难群众的突出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妥善安排、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工作。
(二)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实行“四个倾斜”,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步伐。始终坚持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农村、基层和公共社会事业“四个倾斜”,切实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保障能力。
(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确保民生工程可持续实施。既要满腔热情、千方百计、尽力而为地帮助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地推进基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民生工程。
三、项目确定原则
为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2011年我市民生工程项目确定原则为:
(一)政府主导实施原则。纳入民生工程计划安排的项目,一是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包括全部来源于财政、主要来源于财政及来源于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形式的项目;二是资金来源于主管部门、行业等其他渠道,但由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实施的项目。
(二)执行上级要求原则。凡是上级明确要求当年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扎实有效推进。同时,适当安排既结合我市实际,又对接上级的项目,做到上下一体、不重不漏。
(三)分级落实责任原则。各级确定的项目原则上由各级组织实施,即上级确定的民生工程项目主要由上级组织实施,市本级做好配套、配合工作;市本级确定的项目主要由市本级负责组织实施,县区配套、配合;除政策性项目外,县区实施的仅限于辖区内的项目,原则上由县区自行安排。
(四)群众直接受益原则。民生工程项目安排,重点着眼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着眼于解决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受惠。一般生产经营型、行政功能型项目以及评先达标性、阶段性、工作性、活动性项目不予纳入。
(五)项目动态管理原则。民生工程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必须具备或者即将具备相关条件:一是项目须有上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的文件依据;二是项目必须依法立项、完成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审查,并已明确业主、建设方、运营方等主体;三是必须落实项目投资的筹措方式及来源。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待条件成熟后,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安排并启动实施。
(六)当年即能实施原则。民生工程计划安排的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即能实施,原则上要求当年实施当年见效。
四、项目内容
按照上述项目确定原则,2011年我市共梳理、安排民生工程12大类160项,计划投入资金约200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就业创业工程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和创业类民生工程共计9项,投入资金约1.25亿元。
具体项目为:进一步扩大城镇就业、提高城镇就业率;扩大失业登记范围;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加强创业培训;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扩大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规模;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加强就业和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
责任领导:赵东亮、卢晓健、张根水、高鹰群、王肇赣、胡晓海、曹吉清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残联
(二)社会保障工程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类民生工程共计10项,投入资金约21亿元。
具体项目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包括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完善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并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失地农民基本保障面;建设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搬迁重建南昌市军休一所;推进全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赵东亮、卢晓健、张根水、高鹰群、胡晓海、曹吉清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三)社会救助工程
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社会救助类民生工程共计23项,投入资金约6.36亿元。
具体项目为: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手工业联社大集体未参保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的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未参保退休职工生活补助经费;提高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家委会改制工作;提高居委会干部补贴;实行全民遗体火化免费制度;继续落实地方救灾配套资金;为农村困难群众新建、重建住房;继续对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给予补助;继续做好城乡临时救助;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兴建市儿童福利院;完善基层司法法律援助体系,加大法律援助保障力度;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责任领导:赵东亮、卢晓健、曾光辉、刘家富、张根水、高鹰群、吴长金、胡晓海、黄耀华、曹吉清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残联
(四)教育助学工程
全面做好教育助学工作,不断开创教育助学工作新局面。教育助学类民生工程共计18项,投入资金约8.68亿元。
具体项目为: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的杂费;对城乡义务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免费提供中小学地方课程通用教材;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部分中职学校农村户籍、县镇非农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入读技工学校工作;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落实职业教育补助经费;落实高校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及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增设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建设工程;做好义务教育“大班改小班”工作;支持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改善乡村教师居住条件,提高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
责任领导:赵东亮、罗慧芬、张根水、朱敏华、胡晓海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五)医疗卫生工程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全力保障群众健康。医疗卫生类民生工程共计44项,投入资金约11亿元。
具体项目为: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做好生育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展参保人员全员健康普查工作;确保离休干部医疗费单独统筹机制的正常运行;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给予全市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加强城乡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经费;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全额保障补助经费;抓好市按摩医院康复综合楼和红谷滩分院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新建南昌市慈爱老年公寓;做好南昌市精神病院异地搬迁工作;建设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部大楼;实施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异地新建一期工程;实施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工程;兴建南昌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体训中心;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举报投诉中心;加强基层食品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血防工程;开展儿童两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居住条件;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对农村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补助;帮助贫困精神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康复;实施抢救性残疾儿童救助项目;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做好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工作;做好城乡0-6周岁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及农村独女、二女不再生育家庭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农村独女、二女不再生育家庭绿色养老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强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建设南昌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抓好食品药品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抓好南昌市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继续实行免费婚检。
责任领导:蔡社宝、赵东亮、卢晓健、罗慧芬、刘家富、张根水、高鹰群、朱敏华、王肇赣、陈武、胡晓海、曹吉清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委老干局、市残联、市药监局、市财政局、市食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文化体育工程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文化体育类民生工程共计7项,投入资金约1.43亿元。
具体项目为:建设农家书屋;坚持开展送戏下乡、放映电影下乡等文化下乡活动;支持市博物馆新馆及市采茶剧团建设;免费开放八大山人纪念馆、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抓好市群艺馆新馆建设项目;做好基层群众体育场所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罗慧芬、朱敏华
牵头部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
(七)安居保障工程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安居保障类民生工程共计7项,投入资金约51.3亿元。
具体项目为: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新建廉租住房;全面开展城区农房普查登记;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规定的国有林场、垦殖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新建经济适用房。
责任领导:黄春平、张根水、王肇赣、龚亚立
牵头部门:市建委、市房管局、市林业局
(八)扶贫开发工程
着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增强低收入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扶贫开发类民生工程1项,投入资金约0.93亿元。
具体项目为:做好1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工作,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抓好道路、饮用水、水利、教学和医疗等方面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培植壮大水禽、特种水产草食畜禽、水果、花卉苗木、茗茶、蔬菜、食用菌等扶贫主导产业。选派市直机关、龙头企业与扶贫开发重点村定点帮扶;开展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引导和鼓励个私民营企业兴办扶贫项目或公益事业,启动市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
责任领导:张根水、王肇赣
牵头部门:市农办
(九)基础设施工程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夯实城市发展基础。基础设施类民生工程13项,投入资金约93.97亿元。
具体项目为:按期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公路改造计划;继续抓好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建设若干农村客运站、候车亭;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水库除验及圩堤加固工程;实施道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抓好变电站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打通“断头路”工程;实施陵上墓区环境改造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
责任领导:卢晓健、黄春平、刘家富、张根水、王肇赣、吴长金、龚亚立、胡焘、曹吉清
牵头部门: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轨道办、南昌供电公司
(十)城市管理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城市形象。城市管理提升类民生工程共计12项,投入资金约15.68亿元。
具体项目为:深入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城市景观照明改造及赣江东岸亮化提升工程;继续实施“节点”建筑立面综合改造和“拆迁还绿”工程;开展店招整治及刮胡子洗脸工程;大力开展城市桥涵整治工程;完善天网工程;开展城区第五轮百路大会战;优先发展公交,提高惠民水平;抓好出租汽车站、场、点建设工作;抓好昌北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和建设工作;抓好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卢晓健、刘家富、张根水、胡焘、黄耀华、曹吉清
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城区(开发区)
(十一)生态环境工程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工程,助力南昌绿色崛起。生态环境类民生工程共计9项,投入资金约10.23亿元。
具体项目为: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打造“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精品工程;实施南昌市麦园垃圾场渗滤液深度处理项目;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清洁工作;建设南昌市空气、饮用水源自动检测系统升级与维护工程;大力推进退耕还林、防护林工程;实施森林防火“天网工程”;继续建设生态公益林。
责任领导:卢晓健、张根水、王肇赣、胡焘
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农办
(十二)其他民生工程
加快推进其他民生工程,全面做好民生工程工作。其他类民生工程共计7项,投入资金约1.93亿元。
具体项目为:加快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进度;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实施人工煤气置换天然气工程;升级改造集贸市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实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责任领导:赵东亮、卢晓健、刘家富、张根水、高鹰群、王肇赣、陈武、胡晓海、胡焘
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贸委
以上各项目的详细内容见附表。
五、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市委《决定》要求,成立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致操作各项民生工程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做好民生工程工作作为共同的责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一月一梳理,两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民生工程”各项安排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管理。民生工程牵涉面广,资金量大,敏感性强,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市委《决定》的要求,按照新增财力“四个倾斜”的原则,通过财政资金、投融资、社会资本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尽最大努力保障民生工程投入及时足额到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克服依赖思想,决不能因资金缺口或到位不及时而影响民生工程的实施;要强化资金计划、管理、考核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特别是直接发放到人的资金,要严格申请、审批和公示程序,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三)注重社会效果。民生工程是直接面向居民百姓而开展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吃穿住行。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新形式、新方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好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提高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力;要分清轻重缓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群众最关心的项目;要加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推进标准和质量。项目时间要求再紧,也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制度,强化监管和责任追究;要高度关注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后的后期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除国家有明确要求不能公开的涉密工作外,所有民生工程决策性的工作都要面向社会公开,努力做到政府实施一项,群众满意一项。
(四)落实考核责任。建立健全“分级、分线、分项”的考核责任制。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目标的完成。
1、分级考核。即市政府考核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考核县区乡镇、街办或有关单位。每半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各乡镇、街办或有关单位要对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结果报上级政府和市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
2、分线考核。市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每半年要组织力量对该系统任务完成进度进行考核、测评,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既定目标。
3、分项考核。年底或次年初,在上述考核的基础上,市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分项考核相关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上述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及各相关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2011年南昌市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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