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洪府厅发〔2010〕152号
颁布日期:2010-08-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0〕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行为和审批工作程序,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整治违反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确保全市主要道路干净整洁,提高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迎接“中博会”在南昌召开,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文明城、卫生城的创建标准落实职责,以专业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主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整治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做到“高位督导、管理规范、执法严格、冲洗及时”,进一步提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以及服务企业的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一个规范、两个落实、三个整治、四个提升”的工作目标。

“一个规范”:规范市、区两级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行为和审批工作程序。市、区、街(乡、镇)、社区(村)有主管领导,有职责明细的专业管理人员。

“两个落实”:区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市、区两级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场(点)规划建设落实到位。

“三个整治”:一是建筑(拆迁)工地整治;二是道路清扫冲洗整治;三是建筑垃圾清运违规行为整治。

“四个提升”:一是建筑(拆迁)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大提升;二是建筑垃圾运输司机文明素质大提升;三是道路清扫冲洗质量大提升;四是建管、城管、交管联合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大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下旬)

召开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区、街(乡、镇)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区、街(乡、镇)执法大(中)队的执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企业自主管理作用;充分发挥市、区、街(乡、镇)环卫队伍的职能作用。营造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相关人员主动积极参与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010年9月—10月)

各区、开发(新)区及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方案,依据职责,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方法,有效果,切实解决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工作无规划、无计划等突出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0月—12月)

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检查评比、排名的方式,对各区、开发(新)区建筑垃圾的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职责

(一)各区、开发(新)区负责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实现“一个规范、两个落实、三个整治、四个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市城管委负责督查指导各区、开发(新)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和组织协调日常建筑垃圾处置执法工作以及建筑垃圾处置运输途径道路的清扫、冲洗工作;组织、协调、检查、评比各区、开发(新)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检查、评比纳入年度评比、考核中,组织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场(点)规划建设。

(三)市建委负责对建筑工地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四)市房管局负责对拆迁工地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拆迁许可证》,督促拆迁单位文明拆迁,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五)市工信委负责预拌混凝土场(站)监管,督促企业文明作业,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六)市公安交管局负责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监管,对无证、无牌、车牌不清、超速、超载的车主进行规劝教育和处罚,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七)市水务局负责市区江、河沿岸沙石场出入口的监管,对非法沙场进行取缔;监督指导合法经营沙场硬化沙石场出入口路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沙石污染道路,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的运输沙石车辆从源头堵死管住;对私自破堤、偷运沙石的堤段采取技术手段封堵。

(八)市公安局城管警察支队、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中暴力抗法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小沙霸”、“小团伙”进行严厉打击;对围攻、殴打、威慑、谩骂行政执法人员的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确保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有一个安全的执法环境。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成立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开发(新)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需要大量人力、财力、装备保障,市政府从城维费中拿出资金作为专项整治保障经费,建筑垃圾处置执法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三)注重宣传发动。市、区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和整治成果,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上门、上车、进场、进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形成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运输司机自觉遵守规定的良好氛围。

(四)务求取得成效。要把这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的基础性工作,要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真正做到“监管到位、整治到位、执法到位、保洁到位”。把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让市民满意,国检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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