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萍府办字〔2010〕82号
颁布日期:2010-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0〕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将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使全市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新的改善和提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江西省2010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赣府发〔2010〕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全市民生工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实施民生工程的原则要求

1.坚持解决城乡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体现雪中送炭的原则。

2.坚持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的原则。

3.坚持公共财政“四个倾斜”,即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公共事业倾斜的原则。

4.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持续实施的原则。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1.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成员(详见附件1)。

2.各县(区)及萍乡经济开发区应相应调整和充实各自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机构成员,具体名单在5月10日前报送至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科,联系电话:6883669,传真:6887920)。

三、分解指标,落实责任

1.按照市人民政府下达给各县(区)人民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的总体要求,全市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本级相关单位(详见附表2),各县(区)必须按责任书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2.民生工程市直各责任单位(含驻萍单位,下同)肩负落实省下达目标任务和督导县(区)完成目标任务的双重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要明确和相对固定分管责任人和联络员(详见附表3)。各责任单位要就落实各自主管的民生工程指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按照上级的新要求予以充实完善。实施方案呈请市分管领导同意后,于5月10日前报送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积极督导,严格考核

1.市民生工程各专项督查小组对各专项工作直接进行督导检查,协调各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月报制度,市民生工程责任部门须于每月5日之前向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上月指标任务的完成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2.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考核责任部门和各县区实施的工作情况,通报民生工程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督促协调民生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市民生工程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负责与省政府民生办的工作联系和沟通,接受其指导。

3.对民生工程的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核由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分别进行,半年和年终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考核。

4.在考核时,各单项指标完成任务计满分,每超额完成一个百分点,按该指标设定分的1%予以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该项指标的设定分。某些指标未下达给某些县(区),该县(区)则按其他县(区)在该项指标中所得分的平均分计分(省政府民生办有另行规定的按省标准要求执行)。

五、其他要求

1.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特别是省政府各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信息,明确指标要求,弄懂考核办法,知晓所处位置,掌握工作主动。

2.民生工程各项指标的任务数以省政府与市政府和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如果省下达的指标数要调整需以省政府相关文件为依据,市政府下达给各县(区)的指标若要调整,需按程序报经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批准。

3.在民生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市直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如需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市直责任部门获悉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涉及民生工程考核内容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抄告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实行丢分问责制。在全省民生工程考核中,因工作落实不力,对上联系脱节,发现问题不及时改进而导致工作指标任务在全省排位靠后的将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有关县区的责任。

5.加大民意满意度测评力度。各县区、民生工程市直责任部门在实施民生工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不断提高对民生工程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附件:1.萍乡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就业和创业等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2.萍乡市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分解表

3.萍乡市2010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考核执行部门)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附件1

萍乡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就业和创业等

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一、萍乡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陈卫民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和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周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组长)

王朝新市政府副市长

朱信萍市政府副市长

张学民市政府副市长

崔传鹏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胡立勤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李德雄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冬生市监察局局长

刘芝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瑾晟市民政局局长

龙新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肖放萍市审计局局长

饶本春市房管局局长

张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龙启连市教育局局长

彭万秋市卫生局局长

李维庆市财政局局长

刘茂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江明昆市统计局局长

刘明初市农业局局长

邓建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建国市体育局局长

杨煌萍市水务局局长

罗绮屏市残联理事长

胡明东市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刘芝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江明昆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昌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科负责日常工作(必要时从有关责任部门抽调专业人员集中办公)。

二、市就业和创业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周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龙新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易正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张涛市扶贫和移民办副主任

黄万青市发改委副主任

梅先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伟市农业局副局长

颜李萍市残联副理事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肖秉毅人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袁支乾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段乌钢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芳清市工商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新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市社会保险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周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龙新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钟亿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梅先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支乾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新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市社会救助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王朝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仕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瑾晟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袁支乾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梅先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周瑾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市医疗保障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周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崔传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晓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万秋市卫生局局长

龙新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钟永清市卫生局副局长

钟亿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支乾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吴德荣市残联副理事长

梅先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亚凤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新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市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崔传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晓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龙启连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刘亚凤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梅先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亿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钟永清市卫生局副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肖秉毅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副行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龙启连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市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张学民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易立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饶本春市房管局局长

成员:廖海荣市房管局副局长

郝建国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增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房管局,饶本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市扶贫开发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王朝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仕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有林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成员:刘伟市农业局副局长

钟亿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梅先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涛市扶贫和移民办副主任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和移民办,谢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市生产生活水平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张和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胡立勤市政府市长助理、发改委主任

朱广仁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黄万青市发改委副主任

梅先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胡明东市委农办副主任

钟兴勇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小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伟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小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清萍市体育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黄万青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市财政配套资金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张和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朱广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维庆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梅先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万青市发改委副主任

钟亿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支乾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刘亚凤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李维庆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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