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饶市国资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文号:饶国资党字[2015]23号
颁布日期:2015-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上饶市国资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各出资监管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饶办发电[2015]38号)和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上饶市国资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孟平同志担

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孟远东同志担任,成员由张海娟、郑锦强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和调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各企业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自查自纠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二、专项治理对象、治理重点

(一)治理对象:

1.市国资委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2.各出资监管企业中层以上干部(项目经理人),重点是企业班子成员。

(二)治理重点:

1.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授意、指使、暗示、打招呼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

2.以各种方式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违规违法办事,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

3.借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附件1)谋取利益。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9月开始,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综合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四个阶段进行。2016年4月1日后,专项治理进入常态化。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前)

1.9月22日召开市国资委系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使各单位领导干部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深入学习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中央纪委《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3.各出资监管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作出相应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前)

委机关和各出资监管企业组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具体要求是:

1.领导干部自查。专项治理对象本人及特定关系人存在违规插手本地、本部门或职务影响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并主动从工程建设项目中退出,于10月31日前,主动向组织报告情况,主动将获取的不当经济利益上交廉政账户。上饶市廉政账户户名:上饶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市廉政账号),开户行:上饶市农行饶东支行,账号:360101040000457-08037。

2.各出资监管企业要组织本次专项治理对象如实填写《江西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2)。10月15日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市纪委监察局(径报党风政风监督室),其他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国资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有关人员自查。委机关和各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违规违法履职的,要主动填写《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报告表》(附件3)或自述材料,径报市国资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依据。

(三)综合治理阶段(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

1.接受举报。受理群众举报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市国资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国资委网站开通专项治理举报平台,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市国资委举报电话:8211922

2.实行全面排查。由各出资监管单位统一组织对十八大以来开工,所属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发现项目存在的违规问题。

3.重点抽查。由市国资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带队,组成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的责令其补课。特别是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较多的重点单位及其班子成员,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其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发现在填报中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强化线索核查。各出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要集中精力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专项治理期间不主动自查自纠甚至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对发现涉及上级管理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填写《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表》(附件4),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各出资监管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出现问题倒查追责。

四、政策及界限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宽严相济、教育与惩处并重的原则。

(一)2015年11月1日前,领导干部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有关人员主动自查自纠并报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对其本人违规问题,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二)在规定时间内,领导干部拒不自查自纠的,有关人员拒不报告、包庇他人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即2015年9月14日全省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以后),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领导干部默许、纵容、授意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的,或事后知情不制止、不纠正,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发生的,按上述规定处理。领导干部对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不知情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免职等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让广大干部尤其是专项治理对象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治理是组织上给予存在违规问题干部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要珍惜和把握这个机会,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明确治理内容,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把自己摆进去,从严从实查找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定期向国资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有关治理工作材料。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将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的监督责任。

(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讲纪律守规矩。各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共同营造良好从业环境,深入推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1.有关概念界定

2.《江西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3.《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报告表》

4.《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表》

http://www.zgsr.gov.cn/zwgk/zcwj/qtwj/2015/10/26/220647.htm

上饶市国资委党委

2015年9月2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