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543211”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543211”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 文号:余府发〔2009〕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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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543211”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
余府发〔2009〕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9〕19号)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产业技术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围绕全省2009-2012年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结合新余实际,市政府决定在2009-2012年实施“543211”科技创新工程,即主攻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办好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新建3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实施20个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培育10个创新型企业、组建1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实施“543211”科技创新工程,在光伏产业、风能及余热发电设备、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着力培育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优势、有基础、有潜力的5个高新技术产业,使其成为符合低碳与生态经济要求和当代高新产业发展趋势的龙头主导产业,成为我市乃至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实施“543211”科技创新工程,要以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为核心,以主攻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任务,以创新型企业为实施主体,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主要抓手,以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优势创新团队为重要支撑,大力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打造江西亚中心城市步伐。
二、具体目标
㈠主攻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
1.光伏产业;
2.风能及余热发电设备;
3.金属新材料;
4.非金属新材料;
5.现代农业。
围绕以上5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引进,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一批产业产值达到千亿元以上,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50%以上。
㈡办好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
以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为核心,在继续抓好新余国家硅材料及光伏应用产业化基地的基础上,将新余螺杆膨胀动力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打造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以江锂公司和赣锋锂业公司为龙头建设锂电产业基地并争取进入国家级行列,力争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列,努力培育4个具有优势和特色、能够带动和支撑新余未来发展的产业集群。
㈢新建3个国家级研发平台
在继续抓好新钢公司技术中心和中国林科院亚林中心两个国家级研发平台的基础上,着力抓好江西赛维LDK公司国家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华电公司国家螺杆膨胀发电技术工程中心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力德公司等企业建立高级别的技术研发平台,在光伏产业、风力发电设备、低碳与生态经济等领域,新建3个具有新余特色、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并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研发平台。
㈣实施20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按照向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的要求和“整合资金、捏紧拳头、有限目标、重点扶持”的原则,以创新型企业为实施主体,每年选择7项左右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产出见效快、发展后劲大并符合节能、降耗、环保、安全要求的科技成果项目,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引导性、开发性、基础性支持,尽快实现产业化。积极扶持年产15000吨高纯度多晶硅、2000兆瓦高转化率多晶硅片、400兆瓦铜铟镓硒薄膜电池、3000兆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20兆瓦太阳能发电示范工程、10万只太阳能多晶硅用石英陶瓷坩埚、5万只石英玻璃坩埚、3000台螺杆膨胀动力机、500台兆瓦级永磁风力发电机、10000吨电解镍、10000吨碳酸锂、50万吨特种塑料及复合材料、120万吨钢绞线、55万吨电工钢、150万吨高强度船用钢开发及船用钢基础技术研究、3万吨精干麻微生物脱胶、2万吨米乳饮料和100吨大米蛋白、10万头五元杂交种猪繁育以及10万亩高产油茶优良无性系基质苗生产技术示范、10万亩新余蜜桔品质提升技术研究等20个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力争10项列入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为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㈤培育10个创新型企业
按照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标准和条件,围绕5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着力培育江西赛维LDK公司、新钢公司、江西华电公司、中材公司、江锂公司、力德公司、赣锋锂业公司、江西钢丝厂、科农公司、恩达公司等10个企业为创新型企业,力争成为发展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同时,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抓手,通过3年努力,争取10个企业成为省级创新型企业,其中5个企业成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
㈥组建1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通过实施“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此基础上,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平台建设为依托、科技项目为支撑、优秀科技人才为主体,组建10个具有新余优势特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其中:依托江西赛维LDK公司、新钢公司、江西华电公司、力德公司、江西钢丝厂、江锂公司、赣锋锂业公司、恩达公司等企业,在企业中组建8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依托新余高专、中国林科院亚林中心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组建2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并实行竞争淘汰机制,滚动扶持。
三、基本原则
㈠市场导向原则。从市场需求出发,尤其是要从未来需求着手,将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区域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新兴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市场导向组织和推进工程实施;必须着眼于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和资源能源利用率,切实把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变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㈡企业主体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把着力点放在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和优势高新技术企业上,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技术研发的主体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引导企业成为创新型企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做到以企业的大发展带动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发展。
㈢项目带动原则。以项目为抓手,围绕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一批具有创新点、增长点、制高点的重大项目,研究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扶持一批中小企业产业配套技术攻关项目,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㈣重点突破原则。围绕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区分轻重缓急,明确阶段目标,率先在我市有资源、技术和人才等比较优势的领域取得重点突破。立足实际、选准目标、做好规划、聚集资源、发挥优势,力争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突破。
㈤系统推进原则。围绕培育和发展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加强顶层设计,将优势产业、拳头产品、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创新平台、特色基地、创新人才等进行统筹考虑和整体布局,整合地方、部门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系统工程的方式推进“543211”科技创新工程建设。
四、主要措施
㈠完善创新机制
1.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科技创新机制。一是制订和完善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持股等方式,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二是制订和完善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加强人才建设的积极性。
2.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社会化科技投入机制。一是积极引入风险投资。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社会资金,加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规模。积极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和信用保险机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成立市高新技术产业担保有限公司。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将“543211”科技创新工程列为市政银企联席会议的支持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对国家级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融资需要予以优先支持。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企业合作,充分运用债务融资工具满足科技型企业多方面的资金需求。四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创新型企业成长。按照国家关于创业板的要求,积极鼓励创新型企业进入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市场融资。五是充分发挥市金融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特色研究工作制度的作用,为金融与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与企业需求提供有效的共享平台,协力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融资总量。
3.完善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投入的政策规定。到2012年,力争市、县(区)财政科技支出占本级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以上。二是整合资源加大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市政府每年整合一定数量资金,加大对市高新技术产业担保有限公司的投入,增加公司资本金,扶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三是加大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支持力度。根据《新余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7个重大科技专项,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启动2-3个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县(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实施1-2个重点科技项目。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进一步增加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有条件的县(区)也要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五是加大财政对专利专项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市专利专项资金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
㈡落实激励政策
1.落实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制度和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组织实施用户示范工程等方式,鼓励使用自主研发的首台(套)装备。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装备和产品采购项目,应首先采用市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对涉及民生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在落实扩大内需的措施中优先安排。
2.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法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按照《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实施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
3.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股权激励政策。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实施技术入股、期权和股权奖励。全面实施科技入园行动,科技人员经组织选派服务企业期间,保留原单位待遇,并允许按照政策规定分享创新收益。
4.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对“543211”科技创新工程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后,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㈢推进开放合作
1.加大引资、引智、引技力度。一是围绕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规模较大的项目,特别是有原始创新成果的项目。二是结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力争引进10名左右“543211”科技创新工程所需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管理人才。三是重点围绕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从国内外引进10项左右重大高新技术。
2.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一是推进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争取省和国家重大项目和科技成果对我市的支持。二是积极参与泛珠、海西、长三角以及中部地区联盟等区域合作,在区域分工中形成具有新余特色的产业和科技优势。三是建设若干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四是积极参与全省技术、人才、项目对接会等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活动,做好招商引资、引技、引智工作。
3.积极面向国内外配置科技资源。一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通过在国内发达地区以及在国外建立研发中心和购买专利等方式,有效地利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二是积极推进与跨国公司、优势研发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五、具体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543211”科技创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543211”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㈡落实分工责任。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制定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推进十百千亿工程”、“冲刺工业1500亿”的推进机制,负责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和创新型企业的建设。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制定重大高新技术投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经贸委等部门,负责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制定和细化相关配套政策。
㈢加强进展调度。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543211”科技创新工程涉及的不同领域,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或现场办公会,及时交流、分析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㈣实行目标管理。根据“543211”科技创新工程总体部署,提出年度组织实施的具体项目,并分解到县(区)、行业和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通报,考核目标纳入各县(区)七项考核指标体系。
㈤加强督促检查。在推进“543211”科技创新工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
附件:新余市“543211”科技创新工程2009年重点工作及分工安排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新余市“543211”科技创新工程2009年重点工作及分工安排
序号
重点工作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制定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12月底
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配合
2
制定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方案
12月底
市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推进十百千亿工程”、“冲刺工业1500亿”的推进机制,负责此项工作
3
制定创新型企业建设规划
12月底
市经贸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4
制定重大高新技术投资项目规划
12月底
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配合
5
制定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创新团队建设规划
12月底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经贸委等配合
6
制定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
12月底
市经贸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行新余中心支行等配合
7
制定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若干政策规定
12月底
市人事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经贸委等配合
8
制定实施“543211”科技创新工程若干配套政策实施细则
12月底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地税局、市农业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人行新余中心支行等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制定
9
组织实施6项左右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其中2-3项进入省级行列
9月底
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等配合
序号
重点工作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0
将10家科技型企业申报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12月底前启动
市经贸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11
组建国家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2月底前启动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贸委、高新区等配合
申报国家螺杆膨胀发电技术工程中心
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经贸委、高新区等配合
12
做好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各项工作
12月底前启动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贸委、高新区等配合
13
组建1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12月底前启动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经贸委、新余高专等配合
14
组建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担保有限公司
9月底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
启动实施1-2个重大科技专项
12月底前启动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6
落实“543211”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12月底前启动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等配合
17
制定引进“543211”科技创新工程所需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管理人才方案
12月底
市人事局牵头,市科技局等配合
18
引进2-3项重大高新技术
12月底前启动
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委等配合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