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新余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数字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喉舌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别是从根本上满足农村居民长期、稳定、低费收看高质量电视节目的需求,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1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市场运作”的原则,制定我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无线数字电视是一项采用无线发射、无线接收方式传播数字电视信号的国内外最先进的电视覆盖技术,具有覆盖范围广、安全可靠性好、图像质量佳等特点,能有效解决我市城乡18.18万户模拟电视用户收看多套图像清晰、信号稳定电视节目问题。同时,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转变,是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现代传播体系的有效途径。通过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信息节目平台建设,能使家家户户的电视机成为集公共传播、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最普及、最便捷的信息工具和信息载体,为广大城乡用户与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各种专业化、个性化、对象化的广播电视节目,提供各种商务、股市、旅游、交通、气象、就业、教育、医疗、购物等信息服务。

实施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普及无线数字电视,是巩固广播电视宣传阵地,更好地将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向千家万户,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市文化传播能力,将新余的声音传向各地,不断提升我市竞争软实力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时,发挥广播电视宣传引导、凝聚人心、应急指挥作用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从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使之成为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标准、全面规划、分布实施、逐步完善”的办法,确保2012年全市区域覆盖传播不少于60套高质量的电视节目;1—2年内,入户率达5万户;3—4年内,入户率达10万户;到2015年全市全部实现无线电视数字化,停止播出无线模拟信号电视节目。

三、实施步骤

我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试点(2011年—2012年2月)。

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在我市城乡进行无线数字电视试点获得成功。目前,我市仰天岗广播电视发射台通过无线数字电视向全市传送了中央电视台第一套和第七套节目。通过试点,达到检验数字电视前端和数字机顶盒的功能及稳定性、积累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经验的预期目标。

第二阶段:宣传(2012年3月—4月)。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进无线电视数字户户通工程的重要意义,介绍当今国内外无线数字电视发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正确引导和帮助广大无线电视用户转变消费观念,使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第三阶段:组网(2012年5月—9月)。

按照“统一技术平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管理”的原则,对我市现有模拟电视前端和发射系统进行数字化改造,并以我市仰天岗广播电视发射台为中心主站,建立全市无线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和覆盖网;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断完善覆盖网络,采取补点发射,覆盖全市城乡。

第四阶段:入户(2012年10月起)。

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推介,使广大城乡用户与群众了解无线数字电视、认可无线数字电视、接受无线数字电视;对工程安装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无线数字电视有关技术规程和操作办法,开展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入户工作。

四、实施办法

㈠积极搭建平台,实现全程全网。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按照全市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要求,组建新余市无线数字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全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的实施,搭建全市统一技术规范的广播电视传输平台、监管服务平台,负责无线数字电视业务的运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不得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各县区、厂矿、院校、部队、铁路等广播电视网要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联网,以便统一实施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统一搭建无线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和信息传送平台,实现全程全网,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

㈡丰富节目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我市实现无线电视数字化后,无线电视网络要传输不少于60套的基本数字电视节目,并推出若干套数字广播频道(包括多语种的外语广播);在此基础上,再提供不少于40套付费节目和若干套视频互动点播节目。同时,大力开发公共信息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丰富的电子政务、文化教育等信息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大量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市无线数字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保障用户利益。在设备维护、用户管理、故障处理等方面,建立全方位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公开服务规范,履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无线数字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

㈢实行政策支持,分类调整收视费标准。无线电视数字化是一项高投入的社会工程。市无线数字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向用户配送无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增加节目数量和服务项目、完善服务质量、适当收取资费等做法,推进和实现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向用户提供60套以上基本无线数字电视节目及信息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主要用于分期支付购买数字机顶盒和网络维护费用;其他个性化、专业化特殊服务项目,如数字付费频道、互动点播、商务娱乐等,由用户自主选择,付费收看。老红军及其遗孀、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凭本人有效证件及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给予优惠资费政策。暂不接受无线数字电视的用户,在国家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前,无线电视网保留3—6套模拟电视节目(含中央、省、市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供暂时不愿收看无线数字电视的用户免费收看。

五、组织领导

㈠成立领导小组。为推动全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顺利实施,成立市无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广电局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全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的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市无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㈡明确责任分工。宣传部门要制定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宣传计划,大力宣传工程的重要意义。工业信息化部门要把发展无线数字电视纳入信息化建设和整体发展规划。建设规划部门要把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按相关规定对无线数字电视组网覆盖建设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建居民小区应具备直接开通无线数字电视的条件。财政部门要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对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和用户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和补贴。广电、文新、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全市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非法信号的接收途径和装置。工商、税务及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市无线数字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办和经营,按照规定给予税费减免优惠。广电部门和“610”办公室要制定有效管理办法,确保无线数字电视信号统一传送、安全传输。物价部门要根据全市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的特点给予支持,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低于有线电视收费标准。供电部门要按照农电价格核算无线数字电视工程用电。市无线数字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的实施,定期向市无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㈢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的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抓好涉及本辖区补点发射站选址和施工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顺利进行,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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