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余府办发〔2010〕89号
颁布日期:2010-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新余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64号)和《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发〔2010〕8号)精神,将新余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水务局管理的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袁惠渠灌区农田灌溉供水、防洪、抗旱管理等工作。

一、职责调整

将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的有关执法职责划入市水务局。

二、主要职责

受市水务局委托,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㈠负责渝水区、仙女湖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樟树市、新干县五县(市、区)的14个乡(镇、办)33.7万亩农田灌溉供水,协调与仙女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的供水关系,制定科学的年度配水计划和调水方案,组织灌区群众积极开展农业灌溉抗旱工作。

㈡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负责灌区农业水费征管,并监督检查各受益乡镇对返还水费的使用情况。

㈢负责灌区内(指在袁惠渠渠道内取水)工业水费的收缴工作。

㈣负责灌区骨干工程的防汛抗洪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落实措施,组织灌区群众开展抗洪抢险斗争,利用袁惠渠工程泄洪排涝,保障灌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㈤负责袁惠渠工程137公里干渠和重点支渠进水口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相关部门打击人为破坏渠道工程的行为,保护灌区渠道工程的安全运行;发动并组织灌区群众开展工程冬修、水土保持等工作。

㈥负责制定灌区长远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对灌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组织搞好袁惠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有计划地逐步恢复和扩大袁惠渠工程灌溉面积,坚持以袁惠渠工程的可持续利用推动灌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㈦负责开展灌溉试验站工作,为灌溉工程规划设计,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灌溉用水的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依据,逐步提高灌溉管理水平,促进灌区农业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㈧负责灌区各受益乡镇的袁惠渠支、斗、农、毛渠管护工作的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㈨负责发展灌区水利经济,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行业经济实力。

㈩承办市人民政府、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机构设置为:

㈠内设机构(5个)

1.办公室。

2.工程管理科。

3.计划财务科。

4.水政水资源科。

5.调度运行科。

㈡下设机构(10个)

1.坝首管理段。

2.第一工程管理段。

3.第二工程管理段。

4.第三工程管理段。

5.第四工程管理段。

6.第五工程管理段。

7.第六工程管理段。

8.第七工程管理段。

9.第八工程管理段。

10.灌溉试验站。

党的基层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

四、人员编制

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112名(其中: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8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4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职数15名,副科级职数3名。

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负责人实行兼职,不单独核定领导职数。

五、其他事项

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经费补贴范围和方式按《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袁惠渠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06〕5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附则

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以本规定为准,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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