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鹰府办字〔2012〕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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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2〕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步伐,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委农工部、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厅《关于抓紧组织开展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农经字〔2012〕46号)和全省农村自来水规划调度会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鹰发〔2011〕15号)精神,根据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水源和供水区,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全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促进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力争至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和改造任务,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供水体系,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任务
1.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摸清规划范围内的农村人口分布、水资源状况、自来水工程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生活条件改善以及城乡“三化”统筹和一体化供水的要求,提出总体思路布局与实施意见,明确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的目标与主要任务,包括农村自来水工程的改(扩)建和新建项目等。
3.提出实现农村自来水工程良性运营和发展的主要措施与管理改革方案,提出确保规划执行的保障机制与具体措施,为研究部署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工作安排
(一)2012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现状调查和规模论证,并将现状调查和规模论证成果由各县(市、区)水利、发改、卫生部门联合按程序上报至市水利局。
(二)2012年5月31日前,市水利、发改、卫生部门联合按程序将全市现状调查和规模论证成果上报至省水利厅。
(三)2012年7月31日前,确定全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完成规划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四)2012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召开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核《规划报告》。由市发改、水利部门联合上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
(五)2012年10月31日前,市发改、水利部门将经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审查通过的《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上报鹰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机构,保障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一)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裴小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瑛市发改委主任
龚著宝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吴任华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方洪海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志勇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吴初堂市委农工部副调研员
吴岩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南英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多清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郑云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龙顺里市规划局纪检组长
余增红市工信委副调研员
张红志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林江文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火炎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惠蒙市林业局副局长
邵云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周光仁贵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晓娟余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银兴月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明亮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许国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吴震亮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设设在市水利局,黄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水利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审查等业务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项目审查和立项工作。
市委农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审查等工作经费。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决城市自来水向农村延伸有关问题。
市卫生局负责水源卫生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
市环保局负责饮水水源地保护,提供相应检测数据。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决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建设用地。
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提供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必要的基础资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收集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有关基础资料,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初步意见,协助、配合设计单位和有关专家搞好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上报规划资料;参加各阶段涉及本县(市、区)规划成果审查;按要求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二)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专家指导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1.专家指导组名单
组长:黄志勇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成员:李明辉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副总工程师
马大前省水利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刘金生省水利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王智敏市水利局高级工程师
廖琳余江县政协高级工程师
周劲松市政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许富钿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赖建萍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潘建明市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
2.专家组工作职责
谋划鹰潭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布局,指导设计单位和各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按时对各阶段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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