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字〔2010〕110号
颁布日期:2010-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0〕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依照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和省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实施意见的通知》(赣防字〔2010〕6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将《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使“防火墙”工程的各项工作实施落实到位,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力保全市连续26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一是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教育培训。二是要坚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周密的程序督促整改并复查。三是要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防范火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四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一是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按照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配齐装备和队员,并报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备案。二是有保安队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对保安队员要经常进行培训。三是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四是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有效处置;要保证预案切合实际、操作可行,每次演练要有详细记录,并认真讲评。五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能熟练掌握火警处置技能。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内容;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2010年,月湖区要选定2至3个社会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建设、质监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三是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每年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2.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与所属的部门、行业、系统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二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财政、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建设、质监、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三是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四是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定2011年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年,全市100%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确定2012年为城乡消防环境改造年,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2011年底前,鹰潭市要完成应急救援支队组建工作;贵溪市、余江县要完成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工作。四是推进远程监督系统的联网。对社会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实行远程视频监控,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联网率分别达到50%、80%、100%,实现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督办,有关单位、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完成消防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各乡镇要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设立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2010年,余江县锦江镇、月湖区百佳城社区要抓好“三无五有”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试点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承担扑救初起火灾职能。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二是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10年,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三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六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廉洁执法自律标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主官和全体监督干部都要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集中整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2010年,贵溪市要高水平、高标准地抓好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2010年,要完成消防宣传流动站建设。二是要着力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2010、2011年,各县(市、区)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分别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2%和3%。三是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一是要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二是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三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四是要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证制度。五是要建立全市消防职业人才管理中心,培育和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与“新农村建设”、“平安社区创建”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各级政府要成立组织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制订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增强社会各界做好消防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培训工作,在公安机关培训“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在社会单位培训“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针对四项工作重点,分别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考核验收,整体达标。各地每年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考核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组织逐级考核。市人民政府将在每年底,对各县(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五)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地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