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 文号:辽政发〔2016〕1号 |
|---|---|
| 颁布日期:2016-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其中涉及我省的51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并抓紧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省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原则上2016年6月底前全部取消。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辽宁省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http://www.ln.gov.cn/zfxx/zfwj/szfwj/zfwj2011_111254/201601/t20160122_2048925.html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