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关键期,是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机遇、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对于打造铁岭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铁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改进规划编制方法,规范编制程序,确保规划科学有效,实现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根据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深入研究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和形势,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紧紧围绕实现转型跨越、建设幸福美好新铁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铁岭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勾画到2020年的发展蓝图,使之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规划对象、功能和改革要求,在深入开展规划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县(市)区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对主体功能区建设和生产力布局、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路径、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政府治理体系、公共管理和服务体制、节能减排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在形成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铁岭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报告。同时,做好“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估,为规划编制打下良好基础。

(二)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县(市)区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三五”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要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全市总体规划要在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基础上,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为指导,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和方向,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注重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协调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其他各方面建设。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及“十三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旅游等专项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要体现本领域特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目标科学,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编制,与市发展改革委衔接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县(市)区和工业园区规划

县(市)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县(市)区政府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县(市)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要符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县(市)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要尽可能与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项目及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展改革委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衔接。县(市)区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思路,研究编制各具特色的“十三五”规划,与市发展改革委衔接并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三、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铁岭实际,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15年1月—2015年4月)。选择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做好“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估工作,初步理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机遇和挑战,在吃透市情、吃透政策、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探讨我市未来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思路研究阶段(2015年5月—2015年6月)。在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完成铁岭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

(三)规划纲要起草及完善阶段(2015年7月—2016年1月)。在确定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起草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于2015年年底前分阶段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完成对规划纲要的修改,2016年年初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市人大审议。同时,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和县(市)区、工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经与市发展改革委衔接,报市政府或同级人大审定后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人力物力保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尽快部署,有序推进。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负责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组织配备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规划队伍。同时,根据规划编制工作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和财务经费中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事求是,科学设定目标指标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把各项目标指标的确定建立在深入分析支撑条件的基础上。在规划编制中,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凡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少编或不编制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主要针对关系发展全局而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

(三)严格程序,开放民主编制规划

要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严格遵循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发挥好各县(市)区、各部门规划人员力量,广泛开展联合调研活动,切忌闭门造车,各自为政。充分借助外脑,广开渠道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参与重大问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创造条件,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充分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四)加强协调,确保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

加强市县两级之间、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调配合,最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区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的总控性地位,规划中涉及生产力布局的任务安排,应严格遵循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功能定位和开发管制原则。进一步加强重点专项规划之间、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之间的衔接,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有机对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