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水利局营口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市水利局营口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水利局《营口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营口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全省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1〕1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精神,解决我市地下水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和《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保障城镇供水水量水质安全和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按照国家“城市用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政策,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对存在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限期关停和封闭,改善地下水生态与环境状况,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永续利用。

二、总体安排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将封闭一定数量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并将封闭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考核指标。从2011年至2013年,全市封闭和关停地下年取水量7577万立方米。

2011年,封闭和关停营口市市政水源6处,封闭和关停地下年取水量3746万立方米;关停转自备地下水取水工程2处(营口港务局和华能营口电厂),关停地下年取水量764万立方米;关停盖州市政地下水源取水工程2处,关停地下年取水量750万立方米;关停其他地下供水水源1处,关停地下年取水量58万立方米;合计封闭和关停年地下取水量5318万立方米。

2012年,关停大石桥市政地下水取水工程3处,关停地下年取水量1383万立方米。

2013年,关停自备地下水取水工程1处(银珠化纤有限公司),关停地下年取水量300万立方米;封闭管网区自备水源364处,削减开采量572万立方米。合计封闭和关停地下年取水量872万立方米。

三、工作任务

为保障城乡用水安全,科学应对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单线供水状况,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供水实际,今年对暂时达不到封闭条件水源4处,待条件成熟后对其实施关闭;对转为应急备用水源5处,进行热备运行,确保城市应急供水。

(一)暂时达不到封闭条件水源(1181立方米/年)

1.盖州市一水源、二水源、团山水源,合计封闭水量808万立方米/年。

2.熊岳水源,封闭水量373万立方米/年。

(二)2011年后关停需热备运行水源(1076.74立方米/年)

1.永安水源需取水438万立方米/年(1.2万立方米/日)。

2.团甸水源需取水365万立方米/年(1万立方米/日)。

3.华能营口电厂水源需取水109.5万立方米/年(0.3万立方米/日)。

4.营口港务局水电公司水源需取水109.5万立方米/年(0.3万立方米/日)。

5.鲅鱼圈水源需取水54.74万立方米/年(0.15万立方米/日)。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总体方案》,2011年我市封闭地下水开采量将在5318万立方米的基础上减少2257.74万立方米/年。因大伙房输水工程向我市供水时间尚未确定,经与上级部门协商,确定我市2011年实际封闭地下水开采量为3060.26万立方米/年。

四、替代水源工程

(一)营口市替代工程措施

1.关停的营口市水务有限公司的永安水源(热备)、团甸水源(热备)所减少的水量由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供水替代。供水部门要加快第六净水厂(沿海产业基地水厂)的建设,同时,由第六净水厂向第一、第三、第五配水厂配水的后续输水工程要及时开工建设,2011年底完成输水工程并供水,确保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后城市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上述工程项目由市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2.关停营口市水务有限公司的鲅鱼圈水源(热备)、华能营口电厂水源(热备)、营口港务集团水源(热备),上述三个水源地所减少的供水量由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供水替代,配水方式为由市水务有限公司从第六净水厂向鲅鱼圈临港工业园区铺设一条日输水量为10万立方米的管线,在临港工业园区建设一个配水厂(增压站)向鲅鱼圈区城市供水,城市供水的后续管网建设在满足原市政供水能力的同时,还应在供水能力和供水管线铺设的位置满足华能营口电厂和营口港务集团的需要。临港工业园区建设一个配水厂和向市区供水后续管网建设由鲅鱼圈区政府负责实施,于2011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向华能营口电厂、营口港务集团供水的后续供水管网由鲅鱼圈区政府、华能营口电厂和营口港务集团实施,于2011年年底前开工建设。由第六净水厂向鲅鱼圈临港工业园区铺设输水管线共计48公里,目前管线已完工35公里,其余北海新区因动迁问题没有完成的13公里要于2011年年底前完工,该工程项目由市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3.关闭的营口市水务有限公司的李家水源,减少的供水量由第二净水厂(地表水处理厂)供水替代,第二净水厂向第四配水厂及向老边区内供水管网输水管线工程要于2012年初达到供水要求,该项工程由市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4.关停化纤水源后,银珠化纤有限公司及其他用水户的用水由营口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现已基本具备市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条件,化纤水源在大伙房输水工程供水后同时封闭,保留热备运行水量73万立方米/年(0.2万立方米/日)。

5.关闭河北水源后,由营口水务有限公司铺设供水管线,目前管线已铺设完成,还需建设一座加压泵站。2011年底完成供水。加压泵站建设资金由西市区政府解决,工程建设由市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6.关闭城市管网区内自备水源改为市水务有限公司供水,2013年底完成供水。市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与各用水户的供水管线连接。

(二)大石桥市替代工程措施

1.关停大石桥源源水务公司一、二、三水源所减少的水量由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供水替代,替代措施及相关事宜由大石桥市政府制定方案(含关闭的城市管网区内自备水源工程)。同时,要立即开工建设大伙房输水工程配套净水厂,并做好净水厂管网同其他配水厂管网连接工程建设,保证于2012年底完成《总体方案》削减的水量。上述工作由大石桥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关闭城市管网区内自备水源由大石桥源源水务公司供水,完成时间为2013年底前,采取永久填埋方式。由大石桥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盖州市替代工程措施

关闭城市管网区内自备水源由盖州自来水公司供水,完成时间为2013年底前,采取永久填埋方式。盖州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四)鲅鱼圈区替代工程措施

关闭城市管网区内自备水源由营口水务公司供水,完成时间为2013年底前,采取永久填埋方式。鲅鱼圈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含华能营口电厂和营口港务集团水源)并组织实施。

(五)老边区替代工程措施

关闭城市管网区内自备水源由营口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完成时间为2013年底前,采取永久填埋方式。由老边区政府和市水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组织领导。为确保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营口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盖州市政府、大石桥市政府、鲅鱼圈区政府、老边区政府、市水务有限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封闭取水工程日常工作。盖州市政府、大石桥市政府、鲅鱼圈区政府、老边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地下水取水工程封闭工作,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封井方案,并报市水利局备案。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和替代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顺利实施。

(二)切实加快替代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水源工程及输配水设施和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延伸工程建设,要按时完成减采地下水和利用地表水的计划,确保不破坏地下水环境和输水工程的良性运行。同时,要加大对阻挠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封闭工作的个别用水户的依法查处力度,保证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落实责任制,强化考核。建立并实行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目标考核制和问责制。因替代工程及输配水设施延迟竣工致使地下水取水工程未能按期封闭的地区,将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追究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应予强行封闭的取水工程未采取封闭措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追究其行政责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督察室将按照省市方案要求,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定期予以通报。

(四)严格应急备用水源的管理。转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只能在应急情况下启用,且应当在启用后24小时内向市水利局、省水利厅备案,应急情况结束后应当立即停止取水。

市水利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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