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排水设施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排水设施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巴政办字〔2013〕 24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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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排水设施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抓住冬春有利时节,大力开展以排水设施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及生产条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实施了一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使全市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我市水利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老化失修带病运行十分严重,特别是排水设施功能退化,整体效益逐年下滑,已成为制约农村田间生产能力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快掀起我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高潮,努力改变农田水利建设滞后状况,不断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二、大力开展以排水设施改造为重点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今冬明春,全市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群众为主体,倡导和支持社会共建,凝聚各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以排水设施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持续推动排水设施改造。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优先组织实施三年排水设施改造工程,重点要在强化领导、资金筹措、规划落实、工程管护等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确保在全面完成2013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和组织实施好2014年度工作任务。
(二)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各地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分利用今年秋浇后、明年夏灌前的灌溉间隙期,深入发动群众,出资投劳,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维修闸涵、清淤渠沟、维护机井和泵站等工程设施,提高田间工程的完好率。
(三)着力抓好田间工程配套增效。加快实施灌区201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保证按期完工发挥效益。加强农田水利重点县、四个千万亩、牧区饲草料地节水项目及末级渠系等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对全市农田水利设施进行配套改造,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四)扎实做好秋浇保墒及春灌。各级水利部门要全力加快秋浇保墒工作进度,努力为明年农业生产打好基础;同时要配合各地提前制定灌溉计划,妥善安排好明年春灌工作。
(五)加大涉水项目争取。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布置的专项规划,加大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做好涉水项目争取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按时完成各项目的审查及上报,力争项目投资大幅增加。要以旗县区为单元,做好涉水项目整合,发挥整合效应,全面加快农田水利建设进度。
三、多措并举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当前“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做到早动员、早部署,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参加冬春水利建设,分片包干、驻村入户、深入一线,身体力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落实规划。各地要根据全市农田水利总体规划和各自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组、田头地块,并加强规划的执行力,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整合资金。各地要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挖掘财力,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重点,保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投入。要积极整合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等有关部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抓好落实。市委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各旗县区工作任务考核内容。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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