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2 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2 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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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是国家实施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现将我市的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市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周密部署,落实资金,扎实推进,确保按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31日
巴彦淖尔市2012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村村通”工程之后在农村牧区实施的又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是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是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的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对于在广大农村牧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满足农牧区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信息化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搞好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赶超崛起,富民强市的目标,全面推广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农牧民看好电视、听好广播,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发挥基础性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中央关于文化公共服务“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民性”要求,“户户通”工程要遵循以下原则:
㈠政府主导,分工负责。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广电行政部门为实施主体,充分发挥各旗县区政府和农垦局、各旗县广电局以及乡镇苏木村嘎查领导的力量,建立“户户通”运行体系,有序、科学、全面扎实推广“户户通”工作。
㈡群众自愿,长期受益。群众自愿购买,不得强行摊派、违规收费,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让用户长期受益。
㈢统一标准,全面覆盖。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整体推进。我市拟采用双模机顶盒在完善地面数字电视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当地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确保当地节目在更大范围落地入户。
㈣可控可管,安全运行。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只限在城市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牧区实施,做到卫星、有线、无线协调发展,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
三、目标任务
㈠总体目标。按照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2011年全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在全国尽快实现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全覆盖,着力推进农村牧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公共服务工程,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实现从“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以六大功能满足群众多方面的需求。
㈡主要任务。自治区本次下达我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是覆盖农牧户16万户,涵盖我市临河区、五原县、磴口县、杭锦后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7个旗县区和农垦局。其中,临河区:3万户;杭锦后旗:3万户;乌拉特前旗:3万户;五原县:3万户;乌拉特中旗:1.4万户;磴口县:1万户;农垦局:1万户;乌拉特后旗:0.6万户。机顶盒采用双模方式,既可以接收直播卫星节目,又可以接收市、县两级电视节目。
㈢服务功能。通过实施“户户通”建设工程,能实现以下服务项目:为广大农民群众免费提供至少25套广播电视节目;免费听广播;免费收看本地广播电视节目;提供应急广播和综合信息服务;提供电话入户服务;具有定位加密功能,确保服务精确化、信息安全;实现看电视听广播、打电话融合。
四、资金来源
根据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在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农村地区开展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政府和巴彦淖尔市政府签订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市的16万套“户户通”工程任务采取政府补贴,群众自愿购买的方式解决设备资金,资金来源如下:
㈠国家每套设备补助100元。
㈡自治区每套设备补助150元。
㈢双模机顶盒每套可以向受益群众收取100元。㈣巴彦淖尔市政府每套设备补助40元。㈤各旗县区及农垦局按各自实际安装数(不低于任务数)每套设备补助100元。
巴彦淖尔市和各旗县区及农垦局“户户通”配套资金要按任务数列入2013年财政预算,最后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结算,并于2013年5月底拨入巴彦淖尔市“户户通”工程专用账户。
五、实施步骤
㈠动员部署
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各级完成任务,落实各级责任,对各旗县区和农垦局、乡镇苏木、村嘎查明确具体任务要求,每一级有专人负责,全面启动“户户通”工作。
㈡组织实施
市政府和旗县区政府和农垦局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同时旗县区政府和农垦局负责完成培训和旗县、乡镇苏木村嘎查等的用户统计摸底和通信基站的摸底统计任务,做到摸底全覆盖,不留死角,建立统计用户花名册。建立和培训安装服务队伍,各旗县区和农垦局做好示范点的安装工作,以便按时顺利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安装,年底前完成50%,春节前争取完成50%。
㈢总结验收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按照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同时完成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队伍,提供长效服务。
六、做好地面数字电视设施建设
市和各旗县政府要落实地面数字电视的建设资金,在全市统一规划下,市和各旗县广电部门要搞好数字地面电视建设,尽快开通地面数字电视业务,确保市、县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户户通”落地入户。
七、有关要求
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求高,各旗县区及农垦局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争取按时完成任务。
㈠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巴彦淖尔市“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广电局,具体负责全市“户户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推进落实等工作。各旗县区和农垦局也要成立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进当地“户户通”建设工作。
㈡健全工作机制。由市和旗县区和农垦局两级政府主导,广电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发改、财政积极做好配套资金的筹集工作,监察部门加大工程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督检查,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抓好直播卫星接收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用户管理,各旗县区和农垦局做好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安装和维修维护服务,形成共同推动“户户通”建设的整体合力。
㈢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户户通”工程建设责任制,在设备安装、运营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设备质量和运营效果。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建设资金。强化直播卫星接收区域管理和用户管理,制定具体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做好售后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管理,维护农村牧区广播电视的正常传播秩序,确保文化信息安全。
㈣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户户通”工程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服务功能和工作进展,使这项惠民利民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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