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电网络双向化光网改造和光纤入户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赤政办字[2015]138号
颁布日期:2015-10-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电网络双向化光网改造和光纤入户工程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要求,为提升网络带宽和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满足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宽带接入等多元化需求,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公司”)在我市各旗县区城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实施广电网络双向化光网改造和光纤入户工程。为支持该工程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电网络是传送中央、省(区、市)和地方广播电视的重要单位,也是三网融合、智慧城市、物联网、4K超高清等高技术产业的主要经营单位之一。广电网络双向化光网改造和光纤入户工程的实施,对改善城乡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安全和质量,为集团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光网络服务具有重要作用。各旗县区、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广电网络公司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把这项民生工程落实好、建设好。

二、在工程推进过程中,住建部门要协调所在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协助施工单位贯通地下管道,老管道确实无法贯通的,可改建新路由管道。规划部门要协助规划好广电网络城市规划区内的管线路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广电网络公司要定期向有关旗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工程进展情况。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及建设规范、标准和流程,不得借机向用户乱收费。施工单位要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施工协议,约定所破坏路面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恢复期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施工期内文明、安全施工。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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