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共井田火区统一纳入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治理范围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共井田火区统一纳入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治理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伊泰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公司,专门负责我市公共井田火区治理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准格尔旗已经开工治理的东胜煤田四道柳找煤区郭家坡火区和曹羊公路运煤专线郭家坡火区等2处公共井田火区全部纳入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治理范围,由该公司统一进行治理。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尽快与上述两处火区的原中标治理企业进行协商谈判,给予合理补偿后承担后续治理工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要做好移接交协调及后续监管工作。

今后所有公共井田火区全部纳入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治理范围,由该公司负责统一实施。公共井田火区治理的日常监管划归市、旗区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人民政府要承担起对辖区内公共井田火区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监管,搞好服务;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确保全市公共火区治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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