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渔业和林沙产业企业科技创新补贴奖励验收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渔业和林沙产业企业科技创新补贴奖励验收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2〕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渔业和林沙产业企业科技创新补贴奖励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全市渔业和林沙产业企业

科技创新补贴奖励验收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渔业和林沙产业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引导企业科技创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研发能力,推动全市渔业和林沙产业向标准化、集约化、高端化方向迈进,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范围及申请验收条件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注册、推行“公司加基地、基地连农户”经营模式、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渔业和林沙产业龙头企业。具备如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验收。

(一)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引进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先进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推行智能化育苗,培育新品种,开发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并在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突破或较原技术、产品有明显改进,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科技创新后较之前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农牧民参与,企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效果明显。

(三)推行的新技术、新产品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行业标准。

(四)林沙产业企业通过科技创新,能有效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推进产品升级,扩大市场影响力。主要包括:灌木原料及林产品利用率达到80%以上;机械化生产苗木满足区域内生态建设需求;有明确的市场营销计划和市场开发团队,其升级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特别是在自治区以外市场,产品销量要占到当年生产总量的50%以上,年销售收入、利税较科技创新前至少增加30%。

二、验收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包括研究机构实验室、办公室及科研辅助设施建设,以及水、暖、电、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二)仪器设备购置。包括直接为科研工作服务的科学仪器、办公设备购置情况等。

(三)科研人员配备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本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中、高级科研人员,保证科研机构发挥应有作用。

(四)档案资料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建设资料、图片资料、竣工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等是否真实、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归档。

(五)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核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具体数据。

(六)项目管理情况与其它需要验收的内容。

三、验收方法

由市农牧业局牵头,市林业局配合,抽调相关专家及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本着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科学民主的原则,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一)符合申请验收条件的渔业和林沙产业企业,在已完成预定科技创新研发内容,达到预期目的,并成功应用于生产实际,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基础上,可向旗区农牧业局或林业局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二)旗区农牧业局或林业局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并对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及投资,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分析,出具审核意见,并附对照明细表。

(三)经初步验收合格的,可向市农牧业局或林业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可研报告。

2.项目环评报告、环评验收报告。

3.项目竣工决算、投产当年及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4.项目拉动就业、带动农牧民增收证明材料。

5.新产品质检报告、销售合同、专利证书等。

6.旗区级初验结论。

7.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8.项目竣工图。

9.项目归档资料目录表。

(四)市农牧业局、林业局在接到旗区验收申请后,组成验收组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逐项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方式为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项目建设档案及其它相关资料和实地查验建设内容。在此基础上,验收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研究所功能设置、科技人员配备、研究方向、对今后渔业和林沙产业发展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撑与贡献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评价,形成验收报告。

(五)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及申请验收材料不齐全的不予验收。

四、验收结果评定

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将项目实施单位得分成绩分成三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通过验收,进行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农村牧区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鄂府发〔2011〕42号)中关于鼓励龙头企业科研创新的政策予以补贴奖励,所需资金由市、旗区、企业按1:1:1的比例配套投入。

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建设情况表

3.验收结论表

4.验收组人员名单及签名表

5.项目验收考评表

http://info.ordos.gov.cn/IAO001/201205/t20120531_50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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