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字〔2015〕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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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通辽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16日
通辽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
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为推动我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健康实施、稳步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新格局的重要体现,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通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治理我市水土流失、风沙危害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我市森林、草原资源数量和质量双提高、林业牧业经济产值和农牧民收入双增长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我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指导思想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使退耕还林还草成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自觉行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依托资源优势、气候特点,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分布实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提倡优先选择优势比较明显、耐寒抗旱、助农增收潜力较大的经济林树种和优质牧草种籽。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产业功能,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目标,使退耕农户成为退耕还林还草的直接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让他们在工程建设中打牢增收基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要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采取生态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突出重点、先急后缓战略,优先安排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特殊困难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做到相对集中,“退耕一片,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断扩大林草覆盖面积。
三、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三生”统一的原则。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推动农牧民转变农牧业生产发展方式,鼓励农牧民发展高效节水经济林基地、优质牧草基地,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实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保护生态的统一。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相结合。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在确保成活率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牧民自己决定,对于农牧民选择的还林还草类型和植树种草品种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切忌搞“一刀切”、强推强退。
三是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的原则。我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由国土资源部门把关,严格限定在严重沙化耕地非基本农田范围内,各地要兼顾农牧民退耕意愿和全市林业、牧业生态建设总体布局,合理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和进度。
四是坚持建管并重,加强监管的原则。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过程中,突出建设成果的保护能力,加大后期管护力度;建立健全退耕还林还草检查监督机制,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加强建档建制等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坚持综合治理、精品打造相结合的原则。建设生态林及经济林示范区、优质高产高效牧草示范区,打造精品群,发挥示范区及精品群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退耕重点
(一)“双千万亩”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严重沙化耕地;
(二)全市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严重沙化耕地;
(三)全市贫困嘎查村严重沙化耕地;
(四)主要河流(西辽河、教来河、老哈河、乌力吉木仁河、新开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和水库周围严重沙化耕地。
(五)国省干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严重沙化耕地;
(六)符合严重沙化耕地退耕条件,群众退耕热情高,旗县、乡镇政府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地区。
五、任务与内容
(一)目标及任务
建设期为6年,从2015年至2020年,全市计划退耕还林还草110万亩,其中还林48.8万亩,具体任务按旗县划分:科尔沁区0.5万亩、开鲁县0.5万亩、科左中旗14万亩、科左后旗20万亩、库伦旗0.8万亩、奈曼旗3万亩、扎鲁特旗10万亩;还草61.2万亩,具体按任务旗县划分:开鲁县2万亩、科左中旗6万亩、科左后旗20万亩、库伦旗1.2万亩、奈曼旗7万亩、扎鲁特旗25万亩。通过退耕还林还草,使项目区的林草植被得到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农业种植结构得到调整,农牧民收入稳步增加,农村牧区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管理,为实现农牧民增收致富奠定基础。
(二)建设内容
全市7个旗县区列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范围。根据全市资源现状、地域优势、社会需求和发展潜力,退耕还林方面主要以建设特色经济林、樟子松、杨树、灌木防护林工程为主,优先发展木材及人造板加工、干鲜果品及文冠果木本油料等产业。可增加农牧民林业收入,提高林业竞争能力。退耕还草主要根据项目区气候、土壤和水热条件等选择适宜的草种退耕,符合苜蓿生长特性地区优先安排紫花苜蓿。
六、区域布局
(一)退耕还林的区域布局
北部山地风蚀沙化区:该区为扎鲁特旗北部,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及风蚀为主。生态林:退耕地营造以锦鸡儿为主的水保林,沟川谷地营造以杨树为主的林网或林带,网内搞窄灌木带宽草带模式;土层深厚的阴坡搞落叶松水源涵养林,阳坡建设锦鸡儿水保林,沿河两岸建设柳树、杨树、护岸林,项目区内基本农田要按规划建设配套农防林网。经济林:本区除发展山杏外,适当发展小果类的果树,主要品种有黄太平、大秋、花红等小苹果,南果梨、寒红梨,晚红李子等。
中部沙沼风蚀沙化区:该区包括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和扎鲁特旗南部、奈曼旗、库伦旗北部。土壤侵蚀类型以风蚀为主,属科尔沁沙地集中分布区,是退耕还林的重点区。生态林:以营造樟子松、柳树、榆树、灌木等水保林为主,水资源较好地区栽植杨树。经济林:本区域是通辽市发展水果类经济林和文冠果为主的木本粮油林相对集中的区域,干果类经济林可根据土壤条件适当发展。水果类经济林种类和品种构成以优质小苹果、无公害鲜食葡萄和酿造葡萄品种(优系)及优质秋子梨品系为主;木本粮油以文冠果为主;干果类经济林种类以大扁杏、榛子为主。主要品种有:巨峰、白香蕉鲜食葡萄,公酿1号、公酿2号、北冰红酿造葡萄,黄太平、金红、锦绣海棠、K9小苹果,南果梨、苹果梨、寒红梨,龙园秋李、晚黄李,文冠果,薄壳1号大扁杏、平欧杂交大国榛子等。
南部黄土丘陵风蚀沙化区:该区包括库伦旗、奈曼旗南部,属辽西山地的北缘,地貌以黄土丘陵和侵蚀沟为主,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及风蚀为主。生态林:造林树种以灌木为主,林种以营造水保林为主。经济林:以大扁杏、规模化基地建设为基础,适当发展优质梨和特色小苹果。主要品种有薄壳1号、龙王帽等大扁杏,南果梨、锦丰梨、苹果梨,香白杏,龙园秋李、金帅李,无刺大果沙棘等水果类品种。
(二)退耕还草区域布局
北部山地草原重点保护功能区。包括扎鲁特旗罕山自然保护区,及其北部的巴雅尔图胡硕镇、格日朝鲁苏木、阿日昆都楞镇和霍林郭勒市,加大山地草原、天然林、水源涵养地的封禁保护力度,严格推行封禁保护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发展草原畜牧业,发挥生态调节、水源涵养功能。
中部干旱草原加强修复生态功能区。扎鲁特旗荷叶花湿地草原以南,科左中旗、开鲁县北部,要禁止“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坚持禁牧舍饲、封禁保护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种植草灌相结合,促进草原休养生息。
南部沙地草原封禁保护功能区。包括老哈河南岸、教来河两岸、塔敏查干、阿古拉4大沙地草原带,要采取封禁保护、防风固沙等综合措施,发展节水高效灌溉饲草基地,以草定畜,发展舍饲畜牧业。
科尔沁草原南缘水土流失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利用功能区。奈曼旗、库伦旗和科左后旗与辽宁阜新、彰武、康平和吉林双辽等交界地带,要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禁牧舍饲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重点保护,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
七、主要模式
(一)退耕还林模式
1.两行一带模式
(1)乔木造林模式:主要栽植树种为杨树,造林株行距1×4米,带间距10米、或1.5×4米,带间距8米。
(2)灌木造林模式:造林株行距1×2米,带间距8米,主要栽植锦鸡儿、山杏等树种。
(3)乔灌结合模式:两行乔木一带灌,乔木树种选择主要为杨树,株距为1—1.5米,行距为2—4米,带距为8—10米。灌木带宽为2米。
(4)乔草结合模式:两行乔木一带草,乔木树种主要选择杨树,株距为1—1.5米,行距为2—4米,带距8—10米,带间种植9米宽的沙打旺(紫花苜蓿)牧草。
(5)灌草结合模式:两行灌木一带草,灌木行距为1.5—2米,带距8米,中间种植7米宽的牧草。
(6)乔灌草结合模式:两行乔木一带草、两行灌木,乔草灌带状混交,乔灌木带距8—10米,草带宽6—8米。
2.乔木纯林行列式造林模式
乔木主要造林树种为杨树、柳树、樟子松,株行距2×4米、2×2米、1.5×4米、1.5×5米。
3.宽林带大网格乔灌草模式
乔木框架以杨树为主;灌木以山杏、桑树、沙棘、锦鸡儿为主。乔木网格规格为300—400×300—400米,框架林带为4—6行,乔木造林规格1.5—2×3—4米。网格内栽植灌木片状造林模式。灌木行间可种植多年生牧草。
4.农防林模式
选用2—3年生杨、柳、榆树大苗,株行距2×2—3米,不少于2行以上。半地下畦田整地,畦宽为边行向外各加半米,畦深0.6米以上,植树坑规格0.6×0.6×0.6米以上。
5.果品经济林栽培模式
主要适于苹果、梨树、李子、杏树、山楂、杂交榛子等树种。栽植株行距3—5×4—6米,栽植穴规格0.7×0.7×0.7米以上。行间可间种经济作物及中药材。
(二)退耕还草模式
1.播种时间:紫花苜蓿在5月中旬至7月上旬播种。
2.播种方式:播种前必须进行地块平整,采取机械方式播种。播深1—2厘米,采取条播方式,行距30—40厘米,要施底肥,适时灌溉。
3.播种量:紫花苜蓿1.5公斤/亩。
4.田间管理:要加强田间管理,苗期要及时灌溉和清除杂草,株高40厘米左右中耕一次,返青前和刈割后进行追肥,适时灌溉,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5.刈割:当年刈割一次,留茬高度在5厘米以上,第二年后每年刈割利用2—3次。
八、工作步骤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行政府负责制,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林业局通力合作、各负其责。
(二)旗县级国土部门在2013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图上扣减林地、草地、基本口粮田、水浇地后提出适宜退耕规模和图斑,并向旗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可退耕地规模和范围。
(三)各旗县市区政府牵头将适宜退耕耕地规模和图斑按照所属苏木乡镇进行分解,苏木乡镇政府负责政策宣传、征求农牧民还林还草意愿,并将征求意见结果和符合退耕条件地块上报市、旗两级国土、林业、农牧业部门。
(四)旗县级国土部门根据苏木乡镇提供的征求意见结果进行GPS打点并绘制退耕还林还草基础图层,为下达年度建设任务提供依据。
(五)市发改委下达年度退耕任务后,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地块、签订合同,并据此汇总编制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评审工作需在旗县上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相关部门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和合同明确的树种草种、面积等内容,动员农牧民实施造林种草,并为施工建设和后期管护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七)退耕户提出验收申请后,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或可根据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限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集中验收。
(八)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政策兑现、及时发放补助工作。
(九)苏木乡镇政府要将退耕户、面积、补助、验收等情况适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各旗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退耕还林地块的确权发证、后期管护监督及档案管理。
九、进度安排
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总任务48.8万亩,分六年期限完成。2015年规划任务12.28万亩;2016年规划任务11.18万亩;2017年规划任务8.78万亩;2018年规划任务5.78万亩;2019年规划任务5.78万亩;2020年规划任务5万亩。
新一轮退耕还草规划总任务61.2万亩,分六年完成。2015年规划任务2.8万亩;2016年规划任务10万亩;2017年规划任务10万亩;2018年规划任务15万亩;2019年规划任务13.4万亩;2020年规划任务10万亩。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2015—2020年,退耕还林总投资为76979.2万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14640万元,现金补助58560万元,工作经费3779.2万元。
2015—2020年退耕还草总投资53550万元,其中草籽种植补助费7344万元,现金补助41616万元,工作经费459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总额1221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自筹)8369.2万元。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明确责任。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行政府负总责,发改部门牵头,财政、国土资源、农牧业、林业部门各负其责,形成联动机制。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旗县级林业、农牧、国土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市林业、农牧、国土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各旗县市区政府要做好任务分解工作,各苏木乡镇政府要组织政策宣传、征求意见,并将同意退耕的农户和地块上报国土、林业、农牧业部门。国土部门绘制还林还草基础图层。林业、农牧业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还草技术指导、作业设计、种苗、草籽生产及供应、协调组织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档案管理、后期抚育管护等职责和任务,严把设计关、种苗草籽关、质量关和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健康顺利推进。各级财政负责政策兑现、及时发放补助。
(二)加强政策引导,做好权益保护。各地必须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的深刻内涵,在树种、草种和退耕模式选择上,要充分尊重和反映人民群众新需求和新期待。要大力发展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优的特色经济林,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充分调动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积极性,实现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互利共赢。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允许退耕户间种豆类等矮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实行多种经营。退耕后营造的林木,凡符合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划入公益林的,经批准可依法采伐。
(三)突出工程重点,打造精品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将退耕还林与全市林业产业布局结合起来,与全市优质牧草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适地种树种草。各旗县市区政府应重点扶持发展锦绣海棠、平欧杂交大果榛子、沙果、沙地葡萄、文冠果等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以及集中连片优质牧草基地项目,带动农牧民积极性,加快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步伐。要将退耕还林还草与“双千万亩”综合治理工程结合起来,集中连片进行退耕还林还草。
(四)强化科技支撑,规范建设标准。一是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进行规划设计。还林方面,推广樟子松与名特优新树种、优良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的混交栽培模式、果树经济林丰产栽培技术模式等;还草方面,重点推广适宜当地气候条件的优质紫花苜蓿。二是推广应用保水剂、生根粉、菌根剂等抗旱节水科技新产品。三是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印发林业、牧草科普宣传单或宣传手册,组织技术人员入户指导,提高造林、种草建设标准。
(五)加强管理检查,提高质量效益。旗县级林业、农牧业部门要按照修订完善的《作业设计》等技术标准,强化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和实施结果的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成熟治理模式,指导农民科学栽植种植适宜树种、草种,提高退耕还林还草的质量和效益。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面积、补助、验收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力度。
(六)保障种苗、草籽供应,做好种苗、草籽基地建设。培育品质优良、数量充足的种苗、草籽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选用良种、培育壮苗是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的基础。各级林业、农牧业部门要提前做好供应准备工作,加强种苗、草籽繁育工作,建立林木繁育、草籽生产购销、贮藏协调发展的种苗、草籽繁育体系。在认真做好种苗、草籽供需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供求缺口,编制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种苗、草籽供应实施方案,实行定单育苗、育种;要加强种苗、草籽监管工作,严格“两证一签”制度,为工程建设做好苗木、种籽保障。
(七)发展后续产业,巩固退耕成果。在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程资金等,发挥多项资金整合优势,用于退耕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增加退耕户收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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