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2014年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通政办字〔2015〕194号
颁布日期:2015-10-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2014年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近日,市审计局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全市2014年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包振玉批示:“请各地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认真、不彻底的,要严肃处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孙振云批示:“请市委农牧部牵头,以政府办文件下发各地整改,并报结果”。现将市领导批示连同市审计局《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就《报告》中提出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抓紧进行整改,相关工程必须按照标准尽快完善,占用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各旗县市区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韩晓辉,联系电话:8835886。

2015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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