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2012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2012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2012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2012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通辽市2012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农村牧区“8511521113”工程的总体部署,为加快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保护生态“三生统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法律、法规,强化科技支撑,在封育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的基础上,对水土流失、风蚀沙化严重的坡耕地、沙化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并与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相结合,加快荒漠化土地治理,恢复生态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农牧民增收步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退耕还林还草以营造生态林、发展优质牧草为主,鼓励农牧民发展经济林和饲草料基地,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退耕还林还草要与移民扩镇、农业开发、生态移民、建设养畜、水利建设等涉农项目相结合,与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相结合,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实施综合治理。
三是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退耕还林还草与天然林草保护并重,实施工程建设与强化后期管护并重,完善长效管理和保护机制,保护好生态治理成果。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林种、树种和草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
五是坚持先易后难、集中连片的原则。对退耕难度较小、相对集中连片、应该实施退耕的地块,以嘎查村为单位一次性规划并逐年组织实施退耕,不搞重复建设。
六是坚持增收富民的原则。将退耕还林还草与加快农牧民增收致富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和有效措施提高农牧民收入,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及区域布局
(一)目标任务。年内全市完成退耕面积114.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41.5万亩、还草73万亩。包括:科左后旗退耕面积30万亩,其中还林10万亩,还草20万亩;扎鲁特旗退耕面积30万亩,其中还林10万亩,还草20万亩;科左中旗退耕面积20万亩,其中还林5万亩,还草15万亩;奈曼旗退耕面积20万亩,其中还林8万亩,还草12万亩;库伦旗退耕面积9.5万亩,其中还林4.5万亩,还草5万亩;开鲁县退耕面积4万亩,其中还林3万亩,还草1万亩;科尔沁区退耕面积1万亩,其中还林1万亩。
(二)退耕范围。对风沙危害严重地区和贫困村优先安排,重点在风蚀沙化耕地、1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产量低而不稳的缓坡耕地;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的耕地;贫困嘎查村的沙化耕地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国省干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主要河流(西辽河、教来河、老哈河、乌力吉木仁河、新开河、柳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和水库周围的沙化和坡耕地。
(三)重点区域。一是中部沙沼平原区。该地区是退耕还林还草的重点地区,主要包括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和扎鲁特旗南部、奈曼旗、库伦旗北部地区。这里土壤侵蚀类型以风蚀为主,属科尔沁沙地集中分布区。要营造以沙地葡萄、文冠果、123苹果、大扁杏、沙棘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和以樟子松、灌木为主的生态林,水资源条件好的地方栽植杨树,大力种植优质多年生牧草。二是北部山区。主要在扎鲁特旗北部地区。该地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退耕地重点营造以锦鸡儿为主的水保林和苜蓿、沙打旺等优质牧草。三是南部黄土丘陵区。包括库伦旗、奈曼旗南部,该地区属辽西山地的北缘,地貌以黄土丘陵和侵蚀沟为主,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退耕地主要营造灌草为主的饲草料基地和大扁杏、沙棘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
四、时间进度
5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退耕地的土地丈量、合同签订、专业技术队伍进驻、物资储运等前期准备。6月1日前累计完成年度退耕还林任务30万亩以上。8月10以前累计完成年度退耕还草任务73万亩。8月20以前累计完成年度退耕还林任务41.5万亩。
五、技术措施
(一)林草品种。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主要采用树种和品种包括:巨峰、白香蕉鲜食葡萄,公酿1号、公酿2号、北冰红酿造葡萄,黄太平、金红、锦绣海棠、K9小苹果,南果梨、苹果梨、寒红梨,龙园秋李、晚黄李,文冠果,薄壳1号大扁杏等。生态林建设主要采用树种和品种包括:樟子松、杨树、柳树、文冠果、锦鸡儿等。饲草料基地建设主要品种有:紫花苜蓿、沙打旺为主的优质牧草。
(二)种植技术。根据实地情况采取局部整地或全面整地。固定沙地造林采用条带状整地、流动沙地埋设沙障、半固定沙地采用块状整地和埋设沙障相结合。退耕种草整地采用全面整地。对不采取植树种草措施的退耕地实行封禁保护、促进生态植被自我修复。对成活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小地块适时进行补植,春季造林秋季补植,雨季种灌种草,秋季造林第二年春季补植,补植时使用同龄苗木。种草补播在第二年春季。
(三)管理措施。加强对退耕造林种草地块的田间抚育,强化田间监测。强化退耕地管理,定期巡查后续管护情况,坚决防止退耕地复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病虫害发生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如发生病虫害要在第一时间消灭。加强防火知识宣传,在防火期内重点巡护,防止火灾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把退耕还林工程列为本地区生态建设的重中之中,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生态、林业、农牧、财政、水务、扶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推进机构,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定期调度,加快实施。要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量化、细化到人。要抓紧编制完成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把退耕任务优先安排重点风沙源项目区及主要公路、铁路、河流两侧,水库、城镇、村屯周围,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头,做好技术服务,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落实优惠政策。各地区各部门积极争取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草原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优先安排在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区。要在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广大退耕户能够享受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要深入落实生态补奖、良种补贴、退耕补贴、农机补贴等各项惠农惠牧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给农牧民的实惠“不缩水”。要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通过“红本地”置换退耕、扶持发展建设型畜牧业、落实补贴资金等强有力的举措,既实现退耕增绿、更要促进稳定增收。
(三)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整合支农支牧项目资金,将市旗两级财政投资和可利用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退牧还草、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移民扩镇、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节水灌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牧业产业化、草原生态补奖等项目资金整合后集中捆绑使用,发挥资金的整体效能。要在积极筹措资金的同时,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三专一封闭”的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加强进行跟踪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阳光作业。
(四)确保工程质量。要狠抓工程建设质量,根据项目区的立地条件及林草品种的生物学特性,使用良种壮苗,主管部门要强化工程用种用苗的调剂和检疫工作,严把种苗质量关和苗木检疫关,强化病虫害检疫,对造林种草地块要逐村、逐户、逐地块检查验收,建立档案台帐,验收达标后填写并发给《造林种草验收合格证》,纳入工程补助范围。同时,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收集和妥善保管各类档案资料,逐步实现电子数字化管理。要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狠抓成果管护。退耕还林还草地块要当年验收造林成活率,并建立管护责任制,将林草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的项目区要全部划为禁牧区,对于休牧轮牧地区,半农半牧区要在每年4月至8月之间禁牧、扎鲁特旗北部和霍林郭勒市要在5月至9月间实行禁牧,提倡牲畜舍饲圈养。从第二年起,每年验收造林种草保存率。对造林种草三年后保存率达标地块,由所在苏木镇政府登记造册,上报旗级政府核发林权草场证书。各旗县要规划出重点建设区,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加以建设,在集中连片退耕区域设置永久性宣传牌,明确封禁范围、周边界址、封育措施和责任人员,全面落实封禁保护、围封禁牧等措施,挂牌打造示范区。要通过广播、电视、印发明白纸等各种形式,宣传典型,确保永不反弹,抓出亮点、抓出示范效应。
(六)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生态、草原监理、林业公安人员要深入开展巡回检查和分片督查,加大“三滥”专项治理力度,突出生态管护重点地区、重点地段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对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等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用地管控,严格落实土地利用规划,严禁以开发盐碱地、四荒地、宜林地、未利用土地等名义开垦草原,防止农牧民“拱地头、扩边垄”非法增加耕地面积。定期通报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惩当事人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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