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关于建设通辽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监控系统三期工程的通知
通政办关于建设通辽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监控系统三期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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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政办关于建设通辽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监控系统三期工程的通知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2011年上半年,我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区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0〕100号)精神,在7个旗县市和4所市直高中开展了标准化考场监控系统一期和二期工程建设工作,共建设了17个标准化考点,834个考场。近期,自治区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精神,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决定重点在盟市所在地开展标准化考点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建设(以下简称三期工程)。为完成我市的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市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实际,三期工程安排在以往没有建设任务的旗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至少共需建设标准化考场428个,其中市实验小学建设83个,科尔沁区至少需建设345个。
二、考点设置要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整合,原则上按照“40个考场以上一个考点”的标准设置。
三、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三期工程打孔布线和UPS不间断电源所需资金,按照属地投入原则,由考点所在地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市属学校的建设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旗县市区学校的建设资金由当地政府投入。市里将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其他设备(摄像机、全向拾音器、流媒体服务器、交换机、机柜、电视墙和文件存储服务器)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招标采购,采购完成后由中标单位将设备统一发送至新建考点进行统一安装,由考点负责人签收并监督、协调、配合安装。
四、科尔沁区政府和市属学校要按照《通辽市标准化考点三期工程任务分配表》(附后)尽快落实任务。务于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拟建标准化考点、考场数及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确保2012年3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科尔沁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我市标准化考场三期工程按期顺利完成。有关具体事宜请与我市标准化考点监控系统建设办公室(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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