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8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1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实施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为切实解决扶贫投入不足和贫困农牧民发展增收产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全力实施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要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杠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集中使用,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撬动金融资金,放大资金规模,通过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滚动发展、有偿使用,提高效益。
二、大力发展“四点一带”绿色经济产业带,加快产业扶贫步伐。以我市南部四旗为重点,推进“四点一带”绿色经济产业带建设。以科左中旗为重点,打造高产高效科技节水农田连片区;以科左中旗、科左后旗、扎鲁特旗为重点,打造建设养畜连片区;以库伦旗驴产业为重点,扶持重点贫困嘎查村,发展特色种养业;推广奈曼旗沙区扶贫攻坚模式,发展以沙地水稻、食用菌产业、蒙古野果、沙地葡萄为主的绿色经济产业带。通过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带动农牧民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三、突出重点,确保扶贫开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我市现有贫困人口30.2万人,尤其是南部四旗贫困人口达17.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58.28%。由于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少、人均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等问题,到2017年要实现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仍存在一定困难。为确保全面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实现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各有关旗县要以“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为契机,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全力开展扶贫攻坚,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如期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四、完善风险分担和防控及考核机制,确保“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实施风险抵押,确保金融资金安全运行。各地要以自治区投放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担保补偿金或旗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为担保金,降低贷款风险,保证金融资金安全。二是采取“支部+协会”等模式,成立以贫困户为主体的“金融扶贫工程互助协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增强协会会员的诚信意识,确保贫困户获得金融扶持,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附件:通辽市“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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