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启动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启动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乌海政办发〔201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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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启动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10〕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启动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十日
启动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工程实施意见
为全面改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素质,打造企业文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强城市品牌,创建全国绿化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办好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在此基础上立足长效、突出重点、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乌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属工业园区、工矿企业范围内,全面开展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以下简称四化)的建设工程,结合我市各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全国绿化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生态乌海”为目标。以实现重环境、调结构、创新富民为宗旨,坚持集中会战和长远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典型引路层层推进的方法切实搞好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园区及工矿企业形象,为早日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二、“四化“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四化”工程建设内容。
1、工业园区、厂区净化。
净化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在工业园区、厂区内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和清洁生产工程,全面开展厂区内各建筑物、各工段、各装置及辅助装置的环境清洁工作,对工矿企业生产环境中的废气、废水、废固的排放指标按本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控制。实现厂区环境面貌的显著改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2、工业园区、厂区绿化。
工业园区、厂区绿化是为了对生产者生产环境的美化,使其有利于生产,有利于职工身体健康,起到调节生态、防火减噪、防治“三废”和美化作用。
对园区、厂区的绿化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使工厂绿化形成一个合理的小绿色生态环境圈。绿地面积占园区、厂区空地面积的50%以上。
(1)工业园区入区道路两侧、标志性建筑周边,工矿企业厂前区的绿化。
工业园区入区道路及厂前区是园区和厂区内外的连接纽带,代表整个园区和工厂的形象,在绿化中应做为重点。在厂前区与生产区之间的空间内,结合建筑物的格局进行绿化布置。在停车场周边种植大型的乔木,配以整齐的灌木,点缀色彩鲜艳的花卉,给人整齐美观、明快开朗的印象。在通往生产区道路两旁铺设草坪,草坪砖,放置靠椅、路灯,形成恬静、清洁、舒适、优美的环境。
(2)生产及库区绿化。生产区是企业完成各项经营生产的重要场所。环境绿化的功能是调节职工情绪、起到净化污染、减弱噪声、改善气候、保护环境的作用。
(3)厂区内道路绿化。工业园区与企业内部的道路绿化布局应注意空间的连续性与流畅性,使分散的生产区由绿地连为一个和谐的整体空间。
(4)绿化隔离带。厂区与居住区、城区间必须建设绿化隔离带,隔离带达到城市规划要求,厂区与居住区宽度达到50m以上。
(5)规范要求。厂区绿化应遵循本行业的规范要求,从工厂的总图布置、生产特点、消防安全、环境特征,以及当地的土壤情况、气候条件、植物习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置和选择绿化植物及保证植树的成活率。
(6)绿化用水按城市绿化用水标准执行。
3、工业园区、厂区亮化。
(1)重点亮化部位。对厂区内高层建筑物、过廊、塔器、厂区大门、道路、围墙、烟囱等建筑物进行重点亮化装饰。
(2)本着节能实效、和谐典雅的要求在企业周围合理布置灯箱宣传广告,即亮化又宣传企业。
(3)亮化工程中采用各种先进节能的亮化设施(如:LED数码管、彩虹管、洗墙灯、投光灯)等电子产品,将亮化工程做成散发着现代企业活力的一张新名片。
4、工业园区、厂区美化。
(1)美化内容。拆除违章建筑物;厂区大门围栏道路的修缮;建筑物侧立面的粉刷;厂区围墙的美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的容貌;厂区雕塑小品的制作等。在美化过程中突出企业文化、民族和地域及书法城特色,表现出新时代生产者的精神风貌,衬托出工业园区、厂区的整齐、美观。
(2)美化方式。在局部以栽植开花树种、垂吊花卉及以盆花造景为主,建设立体花柱、立体造型组合盆、花束、花球、蘑菇伞球等形成梯次,提升美化效果。在整体布局上,要围栏通透、道路通畅。结合现有的绿化和建筑特色,实现景观的现代化、艺术化、自然化、人文化。
(二)“四化”工程建设标准。
“四化”工程建设考核分示范工程、先进工程、达标工程三个层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考核总分达90分以上为“四化”建设示范工程。
考核总分达80-89分为“四化”建设先进工程。
考核总分达60-79分为“四化”建设达标工程。
具体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三、组织领导
为了使“四化”工程有序有效的推进,决定成立乌海市“四化”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冯玉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茂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宋晓春市经济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丁毅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高载能办公室主任
成员:温义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讲师团团长
王小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魏根焕海南区副区长
尹中强海勃湾区副区长
孟凡阳乌达区副区长
赵智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磊市建委副主任
朱建宏市环保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韩富祥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宋海清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钰嵌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宝林海勃湾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爱通乌达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维厚海南区管委会副主任
“四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高载能办公室主任丁毅(兼),副主任由市经济委员会企改科科长邬赞泽(兼)。
“四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督察、沟通协作、情况反馈、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四化”工程,各司其责,确保全市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化”工程的主要责任单位是各区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及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安排工业园区内及外围公用设施和关停企业外围的“四化”建设任务。正常生产企业负责本企业的“四化”建设任务。各区政府要在本区所属范围内筛选5—7户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重点推进,以求典型引路,带动后进。
四、方法步骤
“四化”建设工程,坚持集中会战和长远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准备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乌海市工业园区及规模以上工矿企业的“四化”建设任务。2009年12月-2010年12月工业园区中15%-20%的企业达到“四化”建设标准;2011年1月-2011年12月工业园区中50%的企业达到“四化”建设标准;2012年底园区内企业全部达到“四化”建设标准。
“四化”建设工程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2月20日,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各区政府及所属工业园区根据本《意见》的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对工业园区及所属工矿企业的现实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由于各工矿企业的条件与生产环境不同,因此对各工业园区及工矿企业“四化”建设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要从园区企业的现状、生产性质实际出发进行分析,制定适合园区和企业的“四化”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并于1月30日前报市“四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建设阶段
2010年2月20日至2010年7月15日,开展大规模的整治建设活动,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各区政府、工业园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确定一批在十二运前达到“四化”建设标准的样板单位,并派员到该企业进行上门指导。在此期间,市“四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各对口职能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15日,各责任单位对“四化”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市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考核。市政府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奖大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单位给予奖励。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及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各区政府和责任单位根据前一年工作情况,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后两年度“四化”建设工程实施进度和达标措施,市领导小组每年要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对按进度完成目标和巩固成果的园区和单位进行表彰。今后凡是新建企业必须按“四化”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五、要求
(一)提出认识、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工程是一项非常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区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挂帅,通力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认识到这项工程的重要性。从大局出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做好东道主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同时“四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区政府、工业园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意见》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任务落实承担第一责任,要深入一线亲抓亲管。各区各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调集精兵强将,认真仔细地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四化”工程建设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做到有分工、有合作,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三)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市政府将把“四化”建设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加强对全市“四化”建设情况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希望各责任单位要量化考核内容,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将检查结果报送“四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对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及不能按时完成“四化”建设任务和不达标的单位和企业将取消各种奖励、补贴,三年内不允许扩建和技术改造,不得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四)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全市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四化”建设工程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市政府、各区政府、工业园区各级组织要充分利用报纸、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经常性、不间断地加强“四化”建设的宣传。抓住当前我市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进行连续报道,宣传先进,督促后进。
(五)强化管理与投入。“四化”工程要同各级政府、部门、干部考核相结合,真正做到任务明确,目标到位,责任到人,层层抓好落实。对“四化”工程实施中涉及的工程项目,按照项目业主负责制或谁监督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四化”工程的资金,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使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基础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早日把我市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三区政府(工业园)落实“四化”建设工程实施考核表
2、工业园区(工矿企业)落实“四化”建设工程实施考核表
3、“四化”建设工程考核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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