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教育局关于果洛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果政办〔2009〕156号
颁布日期:2009-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教育局关于果洛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

果政办〔2009〕15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果洛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业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果洛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

(2009年-2011年)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顺利实施我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我州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为师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基本情况

果洛是一个以藏民族为主的自治州,地处青海省南部三江源核心区,是全国三十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经济总量最小、海拔最高(平均海拔4200米以上)、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高寒纯牧业区。全州总面积76442平方公里,辖6县、44个乡镇,总人口15.92万人,其中藏族人口14.54万人。学龄儿童总人口18190人,已入学学龄儿童17909人,平均入学率为98.5%,其中牧民子女学龄儿童人口15951人,已入学的15674人,入学率为98.26%;城镇学龄儿童人口2239人,已入学的2235人,入学率为99.82%。适龄少年总人口8934人,已入学7537人,入学率为84.4%,初中毕业率为99%。职校在校学生579人。全州15—50周岁年龄段人口91579人,其中文盲4488人,文盲率为4.9%。

全州按州办高中、县办中学、乡办小学的思路,共有各级各类学校72所,其中,小学53所,初中16所,高中、职校5所。在校学生28806人,其中,小学生20621人,设501个教学班,初中生6850人。

三、项目背景

2008年,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学校校舍安全工作,温家宝总理先后7次视察北川中学,并在2008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对全国学校校舍特别是城乡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尽快加固改造。2009年4月1号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作出了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决定。随后,又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与此同时,青海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校舍安全工作。

鉴于我州自然环境,气候条件恶劣,地处玛域地震带,同时国家规定,我州玛沁、达日、玛多三县属于8度设防标准,班玛、甘德、久治三县属于7度设防标准。全州现有校舍绝大多数为70-80年代建设,多为砖木结构,缺乏安全防范设施,2009年初实施建设的“寄宿制二期”项目也存在抗震设防不达标的问题,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十分迫切。根据上级安排,我州立即组织开展校舍安全工程,州政府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果政[2009]32号),召开全州校舍安全工程视频会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设、质监等部门配合,全面启动我州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等前期工作。

三、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工程内容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对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的一项工程,该工程就是为了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地震、地面塌陷、洪水、台风、火灾和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建设任务

重点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排查,全州校舍建筑面积244060.61平方米,危房面积205793.41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73865.24平方米,占危房面积的36%;C级危房131928.53平方米,占危房面积的64%。各县及州属学校危房、D级危房、C级危房情况分别为:州属学校36446.72平方米、17081.24平方米、19365.84平方米;玛沁县21658平方米、9608平方米、12050平方米;班玛县21430平方米、7082平方米、14348平方米;达日县29614平方米、14298平方米、15316平方米;甘德县39921.09平方米、7319平方米、32602.09平方米;久治县34662平方米、11948平方米、22714平方米;玛多县22061.6平方米、6529平方米、15532.6平方米。

四、实施步骤

校舍安全工程自2009年开始。在2009-2011年三年内对全州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拆除重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2009年完成校舍安全改造的30%;2010年完成校舍安全改造的60%;到2011年完全消除全州所有校舍危房。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鉴定新产生的危房,纳入果洛州校舍改造专项资金,统一改造。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2009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州中小学校舍的排查;

(二)2009年7月初-2009年7月底对全州72所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及校址做出鉴定,分别为:校舍安全鉴定、校舍抗震鉴定,校址安全鉴定。并制订全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按国家要求以2009年消除现有危房30%、2010年消除现有危房60%、2011年消除现有危房10%的计划制定详规。

(三)2009年8月-2011年12月对全州有危房学校严格按年度计划进行分步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州政府主管教育副州长任组长,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城建局、州水务环保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和州安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在校舍安全工作中承担的职责,通力协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各县也成立相应的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二)校安工程是关乎国家关注民生,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工程,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准确地宣传建设安全校舍、保障中小学师生安全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及时宣传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明确责任,全面建立校舍安全责任制。此次校舍安全工程由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协调发挥各职能单位作用;县级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单位要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局对新建项目建设进行从项目招投标、实施等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消防部门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认真审核新建项目的建筑防火标准。环保水务局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提供地质、水灾等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报告与建议。监察、安监部门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大工程资金监管力度,使有限财力发挥更大效益。要将校舍安全工程的自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危改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根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进展情况,按开工、主体完成、竣工验收三次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工程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各项目学校不得随意调整专款项目和数额,不准滞留、挪用危改专项资金,不准将危改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福利等开支。监察、审计、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公正、合理、高效的监管机制,防止腐败现象,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做到确保工程质量、资金效益和工程经得住灾害的考验。

(五)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因地制宜,严格按进度要求推动工程实施,进行倒计时管理。各项工作要有序衔接、周密组织。按省教育厅要求建立一月一报的信息报送制度,各项目学校要如实上报信息,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使安全校舍尽早投入使用。

(六)实施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阳光工程”。校舍安全工程要公开透明,实行全过程监督。其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让广大教师、当地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参与工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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