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的通知
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办发〔20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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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的通知
南办发〔2010〕6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州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州委、州政府决定继续整合各类渠道资金,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2010年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共安排33个项目,总投资163239万元。
(一)生产和生活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9392万元。
1、农业综合开发(责任单位:州财政局):计划投资4092万元。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州水务局):计划投资7000万元。
3、设施农牧业建设(责任单位:州农牧局):计划投资1437万元。
4、农牧业科技推广(责任单位:州农牧局):计划投资1293万元。
5、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计划投资1900万元。
6、库区移民二次搬迁安置及生产生活补贴工程(责任单位:州安置办):计划投资3500万元。
7、新农村新牧区规划和村庄环境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州建设局、州农牧局):计划投资170万元。
(二)安居工程和游牧民定居点建设工程,计划投资34000万元。
1、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州民政局):计划投资6000万元。
2、游牧民定居点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州游牧民定居办):计划投资28000万元。
(三)农牧区水电路话“四通”工程:计划投资37160万元。
1、通水工程(责任单位:州水务局):计划投资5000万元。
2、通电工程(责任单位:海南供电公司):计划投资1500万元。
3、通路工程(责任单位:州交通局):计划投资30000万元。
4、通话工程(责任单位:海南电信分公司):计划投资660万元。
(四)农牧区教育布局调整二期建设项目及义务教育保障投入:计划投资24257万元。
1、教育布局调整二期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局):计划投资15000万元。
2、农牧区义务教育保障投入(责任单位:州教育局):计划投资9257万元。
(五)农牧民健康工程:计划投资3288万元。
1、卫生公共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州卫生局):计划投资1200万元。
2、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安排资金1684万元。
3、“光明行动”工程(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安排资金60万元。
4、培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安排资金20万元。
5、计划生育服务(责任单位:州人口计生委):安排资金324万元。
(六)扶贫整村推进工程:计划投资2060万元。
1、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责任单位:州扶贫局):计划投资1600万元。
2、小规模异地扶贫工程(责任单位:州扶贫局):计划投资460万元。
(七)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0175万元。
1、草地保护与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州农牧局):计划投资4400万元。
2、生态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州环林局):计划投资8400万元。
3、水土保持工程(责任单位:州水务局):计划投资3000万元。
4、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州三江源办公室):计划投资4275万元。
5、能源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州农牧局):计划投资100万元。
(八)农牧区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计划投资392万元。
1、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局):计划投资30万元。
2、乡镇文化站建设及农家书屋工程(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局):计划投资350万元。
3、农牧区体育小场地建设(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局):计划投资12万元。
(九)农牧民培训转移工程:安排资金515万元。
1、劳动力转移培训(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扶贫局、州三江源办公室):安排资金500万元。
2、科技培训及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安排资金15万元。
(十)信贷支农工程(责任单位:人行海南州支行、各县信用联社):计划投放备耕春播等各种支农贷款22000万元。
二、几点要求
(一)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是州委、州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州委全委会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地、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新农村新牧区的重点、难点,认真选择项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四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
(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加大与省业务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在争取更多的国家建设资金的同时,各县要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对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的投入,力争用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资金比重逐年提高。
(四)“十项实事工程”落实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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