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

北政办〔2013〕126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州“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水平和保障供给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增加农牧民收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根据省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意见,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州“菜篮子”工程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发展,我州“菜篮子”工程建设能力、生产能力、保障能力在逐步提高,各地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壮大,助推了设施农业的发展,温棚种植蔬菜产业从无到有,有了一定的发展。2012年,全州种植蔬菜面积6816亩,年总产量为7831吨,可供人均消费量54斤,人均自给率为18%;全州建成日光节能温室2000多栋,设施蔬菜种植面积586亩,年总产量1890吨,露天蔬菜种植面积6230亩,年总产量为5941吨。蔬菜种植区主要分布在门源县的浩门、东川、泉口、西滩乡,祁连县的八宝镇、扎麻什乡,海晏县的金滩乡、三角城镇,刚察县的泉吉、哈尔盖镇等四县县城所在乡镇为主的10个乡镇。门源县为全州的蔬菜主产区,祁连、海晏、刚察县为小区域种植区。蔬菜品种以黄瓜、番茄、辣椒、茄子、食用菌(双孢菇、平菇)、绿叶小菜、芹菜、甘蓝等10余品种为主。2012年全州年肉类总产3.7万吨,奶类产量2.86万吨,蛋类产量305吨,水产产量80吨。目前,全州肉、奶总产量在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前提下,65%可供应省州外消费需求量。而年蔬菜需求总量为4.35万吨(人均年需消费量为300斤),本地蔬菜产量仅为0.78万吨,全州蔬菜缺口3.57万吨均来自外地输入,年外调率达82%,本地蔬菜产量无法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量,反季节蔬菜需求量完全依赖周边地区供给,蔬菜市场销售存在运输距离长、成本高、价格偏高等问题。

“菜篮子”产品事关社会民生。近年来,随着城镇一体化、工业标准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消费群体与市场格局以及生产区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改善目前只有肉类、奶类能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而蔬菜外调率高,自给率低,价格不稳定的现实问题,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发展蔬菜生产基地、发展畜禽生产基地,提高全州蔬菜生产能力、保障能力,确保“菜篮子”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抓实抓好这一民生工程。

二、进一步明确“菜篮子”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自给生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激发“菜篮子”生产主体的积极性,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调控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实现生产与发展有序、产品与质量安全可靠、供给与需求合理、价格波动可控,使“菜篮子”工程建设良性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

(二)发展目标

重点抓好菜、肉、奶、蛋、水产等产品生产,到2015年,全州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1.5万亩以上,产量达到1.5万吨,人均年占有量52公斤,自给率34%。在农区发展年养殖50头以上规模的奶牛养殖场10个,在半农半牧区发展年养殖200头以上规模的肉牛养殖场10个,禽类养殖场5个;肉类总产达到4.32万吨,人均年占有量50公斤;奶产量总产达到3.1万吨,人均年占有量60公斤;禽蛋产量达到580吨,人均年占有量6公斤;鲑鳟鱼、红鳟鱼养殖基地3个,辐射带动发展冷水鱼养殖户,水产产量达到200吨,人均年占有量4公斤;“菜篮子”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总体供给水平显著提高,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基本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供给基本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投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菜篮子”生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各类资本积极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市场流通服务,增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

——保障质量与增加数量相促进的原则。在保证“菜篮子”产品供给稳定,避免价格大幅度波动的同时,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能力,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增加产品供应量,加快实现“菜篮子”产品由注重数量保障型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化。

——突出重点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与全省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基地。既注重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努力扩大“菜篮子”供给能力,又要积极推进农贸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菜篮子”农产品流通体系,增强农产品的供应链,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保障供给与促进增收相统一的原则。既要防止市场供应短缺,又要防止生产过剩,使物价总体保持合理水平,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推动农牧民增收和市场供应稳定。

——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既重视生产能力提高,又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农牧业,促进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科学利用,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

(一)稳定发展设施蔬菜基地。在稳定发展原有设施温棚基地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日光节能温室蔬菜生产,突出抓好以四县县城和周边地区为重点的蔬菜建设区,到2015年,规划建设百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4个、占地约400亩,在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每栋补助8000元的基础上,建设半亩以上的353栋标准化蔬菜温棚,年产量达0.14万吨,其中门源县1个、占地约120亩、建设120栋蔬菜温棚,年产量达0.06万吨;祁连县1个、占地约100亩83栋蔬菜温棚,年产量0.035万吨;海晏县1个、占地约100亩、建设100栋蔬菜温棚,年产量0.035万吨,刚察县1个、占地约80亩。建设50栋蔬菜温棚,年产量0.01万吨。通过以上措施,使全州蔬菜温棚扣棚种植率达到60%,冬暖式温室每年11月到次年4月种植率达到95%,拱棚每年3月到10月种植率达到95%。

以各县配套菜篮子专项资金为主要投入,整合其他资金,建设百亩露天蔬菜生产基地20个2000亩,其中门源县8个800亩,祁连县4个400亩,海晏县5个500亩,刚察县3个300亩;到2015年,建成门源县浩门镇、东川镇、泉口镇、西滩乡,海晏县三角城镇、金滩乡,祁连县八宝镇、扎麻什乡、刚察县哈尔盖镇、泉吉乡等标准化蔬菜基地,有条件的牧区要以家庭为单位,因地制宜发展设施蔬菜,逐步提高蔬菜的自给能力。突出东川镇、泉口镇、金滩乡、八宝镇蔬菜产业优势,以蔬菜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和纽带,着力打造质量过关、特色突出、有市场前景的高原绿色蔬菜品牌;在门源、祁连县建设蔬菜保鲜贮藏配送中心各1处。坚持露天蔬菜与设施蔬菜协调发展,带动全州蔬菜生产,冬暖式温棚、拱棚、地膜合理搭配,确保全年正常生产、季节均衡供应,努力提高冬春季蔬菜供应能力,蔬菜生产的质量和效益并重发展。到2015年,全州露天蔬菜生产基地年产量达0.20万吨,温棚种植和露天蔬菜规模种植户分别达到500户和1000户。

在品种结构上,实现稳定叶菜类蔬菜生产能力的同时,逐步实行淡反季与适期蔬菜搭配,适当扩大精细蔬菜生产,形成冬春夏秋互补、主要产品周年均衡上市的蔬菜生产基地体系;在区域结构上,逐步形成合理的产销生产布局。一是地域发展重点。在门源、祁连县具备水、光、电等优越条件地区发展早熟蔬菜、精细蔬菜,解决州内冬春时节蔬菜供需矛盾问题;在刚察、海晏县适宜发展冷凉蔬菜地区,适当扩大叶类蔬菜生产,实现蔬菜生产区域互补,供需平衡;二是抓好规模化基地建设。提高复种指数,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努力培育种植大户,发展加工企业,推进蔬菜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建设,做到规模发展、连片开发、标准化生产。三是抓好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在各县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发展前景、投入产出好、增收效益明显的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协会,来发展壮大蔬菜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拓营销渠道,吸引更多的蔬菜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参与我州蔬菜产业开发。四是保证质量安全问题。大力发展培育无公害、绿色蔬菜,加大认证力度,打造“高原蔬菜、特色生态”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品牌形象,努力在门源县、祁连县各培育1个无公害、绿色蔬菜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水利局,各县政府)

(二)稳定发展畜禽生产基地。挖掘牛羊肉、猪肉等肉类产品增产潜力,以奶牛、肉牛、肉羊、生猪、家禽等产业为重点,在全州建设140个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扩大畜禽规模养殖数量,使规模养殖比重达到30%。积极发展高效畜牧业,实施肉牛肉羊倍增计划,稳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创建工作,进行标准化改造,全面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依托我州已组建的77个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扎实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着力培育养殖大户、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突出地域养殖特色,在全州牧业区——祁连、刚察两县重点发展藏羊、牦牛养殖产业,发展年养殖规模500头以上的牦牛舍饲半舍饲30个,年养殖规模4000头以上的藏羊高效养殖基地50个;在全州农业区——门源、海晏两县农业乡镇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养殖产业,建设5个肉牛肉羊高效养殖基地,同时在整合原有资源的基础上,四县各建设1座,年储藏200吨的牛羊肉冷冻储备库。将祁连、刚察两县培育成年养殖牦牛50万头,养殖藏羊100万只的全州绿色养殖基地。(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水利局,各县政府)

(三)积极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基地。充分利用门源县冷水养殖基地,加快集中连片高效渔业养殖基地建设,在浩门、东川、泉口镇建设鲑鳟鱼、红鳟鱼养殖基地3个。(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水利局,门源县政府)

(四)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积极引导省内教学、科研单位参与,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改扩建2个蔬菜育苗中心、2个优质鲑鳟鱼种苗鱼苗繁育中心(场)、5个种畜场,为全州“菜篮子”工程稳定发展提供资源。(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水利局,各县政府)

四、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一)培育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以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来提高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鼓励“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引导和扶持“菜篮子”种养大户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菜篮子”产品产业链条,降低损耗。加强蔬菜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等技术培训,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着力提高农牧民科学种养水平。支持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生产能力;鼓励农民经纪人和其他服务组织参与市场流通服务,推动“菜篮子”产品产销对接。(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工商局、州科技局、州扶贫局,各县政府)

(二)健全市场流通网络。引导各类投资经营主体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社区便民店和平价商店等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支持专业化配送中心、田间市场等物流设施建设,推进不同模式的“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模式,降低腐损率。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提高特色农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城镇平价菜市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升级改造,强化早晚市、连锁超市和田间市场等营销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城市社区直销店,增加社区直销摊点、路边固定摊位等零售网点。发挥物价调控机制,稳定物价,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促销活动,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高特色农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州经商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农牧局、州工商局、州农行,各县政府)

(三)完善信息化服务。依托各县人民政府网和海北农牧信息网,加强信息采集点、信息主渠道、网络中心等建设,努力建设覆盖全州的产供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和预警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统计局、州工商局,各县政府)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菜篮子产品标准制定、指导规范、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各县农畜产品质量监测部门在产地批发市场和规模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质检站,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对所有入场交易的农产品进行严格抽检。鼓励生产者、经营者开展自律性质量检测,形成有效的质量自控体系。加强农产品质检信息网络建设,实观实时、高效、科学管控,切实提升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力争到2015年,绿色无公害蔬菜和畜禽基地、水产养殖基地认定面积达到80%以上,主要“菜篮子”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化。(牵头单位:州质监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工商局,各县政府)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调控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菜篮子”工程是国家批准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各地要及时调整和充实“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农牧部门要加强基地建设和技术指导服务,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喷滴灌设施的推广应用,国土部门要切实做好基地保护工作。商贸部门要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强化早晚市、连锁超市和田间市场等营销化建设,建设10个平价蔬菜商店,做好储备投放工作。各地发改、财政、交通、科技、供销、工商、质监、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各县、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主要“菜篮子”产品居民消费价格波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优化布局,科学搞好“菜篮子”中长期规划。(责任单位:州“菜篮子”领导小组各成员)

(二)健全投入机制。各地政府把“菜篮子”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调整财政支农投入机构,努力加大财政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及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蔬菜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等第一产业技术培训,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着力提高农牧民科学种养水平。支持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生产能力,鼓励农民经纪人和其他服务组织参与市场流通服务,推动“菜篮子”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农行、州农发行,各县政府)

(三)严格实行“红线”制度。将“菜篮子”生产基地实行永久保护,进行GPS定位,建立基地档案。严格控制征占用“菜篮子”基地,坚守1.5万亩“菜篮子”基地红线。确需征占用列入“菜篮子”基地保护耕地的,建设、国土部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政策。占用补偿资金继续用于发展“菜篮子”生产,土地整理出的新增耕地优先作为“菜篮子”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州国土局;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各县政府)

(四)完善扶持政策。建立省州内合作、省州际协作的稳定供给关系,完善利益补偿机制,确保均衡供给。继续实施畜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加快土地草场流转步伐,稳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精神,严格执行规模化蔬菜、畜禽、水产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严格执行鲜活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城镇规划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直销点等用地。(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州水利局、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公安局、州交通局)

(五)完善风险应对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的及时采集、分类查询、信息共享。加强产地环境、投入品和“菜篮子”产品的风险评估,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实现风险及时预警、及早防范和重点控制。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实施突发事件情况调查、形势分析、影响评估,不断提高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把“菜篮子”生产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覆盖面,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全覆盖。支持保险经办机构探索开展市场价格保险。(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人保财险公司,各县政府)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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