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北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北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4〕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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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海北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4〕39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由州文化和体育局拟定的《海北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海北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海北各族人民不仅创造了大量的有形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的无形文化遗产,这些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民族根基和重要的精神资源。当前,面临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挑战,我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存环境急剧恶化,保护状况堪忧,一些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民间文艺、风俗礼仪、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许多珍贵实物和资料流失,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已刻不容缓。
为了切实做好山东省援助项目——海北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抢救性保护工作,我州将实施全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以下简称“保护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保护工程”的意义
(一)实施“保护工程”是传承中华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源于各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和源流,是各民族保持对祖先的记忆和历史延续性的独特展现。其民族性与大众性的特质,使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血脉相通;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生存状态,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来了强劲的生命基因,增强了吸引力和感召力。
(二)实施“保护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州的意见》中提出“要通过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抓紧抢救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且处于濒危状态的民族民间艺术种类和项目,有效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优秀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充分展示区域文化特色,促进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发挥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可以为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
(三)实施“保护工程”,是振奋民族精神、维护稳定团结的迫切要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熔铸着各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是维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实施“保护工程”,对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
二、总体目标、方针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保护工程”,使全州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体系,努力形成自觉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氛围。
(二)保护方针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处理好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确保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文化资源。
(三)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步实施,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三、保护项目和方式
(一)保护项目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重点保护项目29项,分别是:
1、民俗:华热藏族婚俗、阿柔招婿婚俗、刚察部落藏族婚俗、达玉部落藏族婚俗、华热藏族服饰、西海拉卜则祭、青海湖转海、青海湖祭海。
2、传统音乐:阿柔逗曲、郭米则柔、阿柔部落藏族弹唱拉伊、刚察藏族酒曲、扎念弹唱、金银滩越弦。
3、传统戏剧:眉户戏、刚察寺院藏戏。
4、传统美术:彩粉时轮坛城。
5、传统手工技艺:窝窝药枕制作技艺、马富腰刀制作技艺、熬胭技艺、搓毛绳和拧皮绳技艺、阿柔部落牛毛方帐篷制作工艺和搭建技艺、藏族牛羊图腾首饰祭品的装潢工艺、氆氇绣技艺、蓆芨草背篼编制技艺、剁单子技艺、酸奶鞣制牛羊皮技艺、牛皮编制技艺。
6、传统体育:金银滩马术。
(二)基本保护方式
1、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全面调查、记录、建档。
2、在真实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出版。
3、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系统的抢救和保护。
4、征集和收购珍贵资料和实物,在博物馆收藏、陈列和宣传展示。
5、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
6、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传习点和展示场所,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特色村进行动态的持续性保护。
7、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机制,通过对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培养一批热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者。
8、建立分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9、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展示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激发和培养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保护工程”从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实施,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成立“保护工程”工作机构,制定印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保护方案并由专家评审确定,采购配备工作设备。
第二阶段(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全面开展抢救性保护和传承工作。
第三阶段(2016年9月至10月),进行评估验收和总结。
五、组织机构
为保障“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海北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宝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丁生云州文化体育局局长
成员:才让夸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张国权州对口支援办公室主任
唐传营州发改委副主任
曹际强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宗德州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董海安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潘彩霞州教育局副局长
马尚德州旅游局副局长
赵元文州文联副主席
仁青才让州藏语办主任
丁国盛门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凤蔚祁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巍刚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征海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普毛扎西州群艺馆副馆长
“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文化体育局,张宗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保护方案、组织评审保护方案、工作组人员组织和培训、经费管理、设备采购、组织评估验收和总结以及保护工程日常管理协调;普毛扎西同志任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各县文化体育局局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各县文化馆馆长和省州县专家学者组成,工作组主要负责开展调查、记录、建档、整理、研究、出版、征集、开发利用等抢救性保护和传承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保护工程”,把“保护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协调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文化部门要与乡镇政府、发改委、财政、教育、民族宗教、旅游、文联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要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保护工程”顺利实施。
(二)建立“保护工程”专项资金。“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由山东省援助,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按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严格费用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也要拿出足够的专项工作经费,以确保“保护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强人才培养。通过“保护工程”的实施,培养一批热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传承人、文化行家、管理人员和志愿者,为我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奠定人才队伍基础。
(四)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州“非遗”专家委员会、地方志办公室、文联、文化馆等机构的人才优势,积极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讨论交流,吸取先进经验,提高我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研究和管理水平。
(五)加大普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的力度。紧密结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担负起弘扬我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义务,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族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内容纳入教材和课程,大力普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知识。
(六)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我州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和保护管理工作,普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培养和提高全社会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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