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常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常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20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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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常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政办〔2015〕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常态监督管理办法》经州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26日
黄南州政府投资项目常态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市场,建立项目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项目的优质、安全和廉洁高效,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检查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监督检查机构
为确保对全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效监管,成立黄南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专项检查组,即: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组,项目建设质量监督检查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组,项目土地政策监督检查组,项目环保政策监督检查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组。
(二)监督检查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结合全州项目建设实际,统筹组织开展集中监督检查;
2、领导小组各小组发现被监督检查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等行为的,有权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该行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领导小组各小组有权对被监督检查单位执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组检查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对建设项目勘查、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科学组织施工,规范设计变更;
5、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
以上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二)项目建设质量监督检查组检查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质量过程的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
2、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
4、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5、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
以上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三)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组检查内容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中央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专款核算、专人管理的要求加强监管。
以上由州财政局、州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四)项目土地政策监督检查组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
2、检查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
3、检查地勘项目勘查许可证。
以上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五)工程项目环保政策监督检查组检查内容
1、检查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及试生产管理情况;
2、检查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防止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检测手段及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3、检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检查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环保措施和环评批复。
以上由州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六)工程项目廉政监督检查组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主管部门“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执行情况;
2、检查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议决制情况;
3、检查项目主管单位组织自查情况;
4、检查项目电子档案建立情况;
5、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6、检查项目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以上由州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四、监督检查方式
黄南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六个专项检查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一)由黄南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与六个专项检查组牵头单位沟通协调,根据项目规模、投资额,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以及社会关注程度等,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实行项目建设常态化监管,要列明重点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等,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每年年底前,各专项检查组要列出明年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领导小组每年年中、年底两次向州政府专题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二)由各专项检查组提议组织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听取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
(三)查阅被监督检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
(五)检查被监督检查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可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五、责任追究
(一)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对平时自查和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重复出现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二)各项目对口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做好对本部门所审批、审核、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因督查不到位而产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六个专项监督检查组要充分发挥作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因督查不到位致使问题长期存在被相关部门通报、查处或造成质量事故和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督查组的责任。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黄南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1日。
黄南州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南州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洪涛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才让多杰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韩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娘麦州监察局局长
成员:韩福祥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主任
张海渊州教育局局长
王虎成州公安局局长
赛日尖参州民政局局长
谢忠兴州司法局局长
索南达吉州财政局局长
李义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新华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谈仓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更太州交通局局长
拉结加州农牧局局长
周加才让州水利局局长
蒋明宽州林业局局长
拉龙当周州文化体育局局长
刘炜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红欣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雷延鹏州审计局局长
张成平州统计局局长
旦增州扶贫开发局局长
曹冀青州旅游局局长
丁永青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韩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专项监督检查组牵头单位要根据被监督检查项目涉及范围,及时制定具体工作办法,抽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自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年年中和年底前向州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监督检查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
黄南州政府投资项目常态监督管理任务对照表
http://www.huangnan.gov.cn/Html/Contents/713/719.html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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