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南州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和应急广播运行费用相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黄南州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和应急广播运行费用相关事宜的通知

黄政办〔2013〕61号

各县人民政府:

我州50座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已于2013年4月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州、县电视自办节目覆盖率由原来的18%提高到75%,且收视效果良好。根据州政府、州广播电视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分公司签订的《黄南州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光缆租用协议》,现就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和应急广播运行费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光缆传输租赁费

50座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每年电信光缆租用费合计42万元。按照各县国标地面站数建设量及光缆租用条数,各县光缆传输租用费具体如下:同仁县年租用费25.2万元(12条×1750元/月×12月);河南县年租用费6.3万元(3条×1750元/月×12月);尖扎县年租用费4.2万元(2条×1750元/月×12月);泽库县年租用费6.3万元(3条×1750元/月×12月)。

上述费用列入各县年度财政预算。光缆租用费从2013年4月起计算,按《协议》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分公司支付。

二、电费及维护费

全州国标地面站、应急广播电费及维护费用合计589578元,其中:同仁县338396元,泽库县95356元,河南县86635元,尖扎县69191元。具体如下:

(一)国标地面站

1、电费:全州50座国标地面站总发射功率为8200瓦,总用电功率为43200瓦,每小时用电43.2度,每度电0.63元,每年产生电费235146元,其中:同仁县125737元,泽库县38647元,河南县37014元,尖扎县33748元。如遇电价调整,将按调整后的电价计算。

2、维护费:主要指国标地面站维护、维修、损坏零部件更换及维修人员交通费。经测算,每个国标地面站每年维修费用3500元,合计175000元。其中:同仁县105000元,泽库县28000元,河南县24500元,尖扎县17500元。

(二)应急广播

1、电费:总用电功率为10千瓦,每年产生电费54432元,其中:同仁县32659元,泽库县8709元,河南县7621元,尖扎县5443元。如遇电价调整,将按调整后的电价计算。

2、维护费:主要指应急广播设备维护、维修、损坏零部件更换及维修人员交通费。经测算,每个应急广播发射台每年维修费用2500元,合计12.5万元。其中:同仁县7.5万元,泽库县2万元,河南县1.75万元,尖扎县1.25万元。

上述各项费用列入各县年度财政预算,从2013年4月起计算,按时足额拨付给县广播电视站。各县要全力保障国标地面站及应急广播工程租用、维护费用支出,确保工程稳定运行、正常发挥效益。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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