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2015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玉政办﹝2015﹞87号
颁布日期:2015-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2015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2015﹞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2015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玉树州2015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6月)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文件精神,维护我州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及基本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结合我州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州委历次全体会议及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确定的思路和任务,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厉查处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总结前几年整顿和规范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制约我州建筑市场发展的突出矛盾,将整顿工作与提高执法水平相结合,用严密的检查手段,提高执法准确性,使日趋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暴露;用完善的工作措施,提高执法的严肃性,使扰乱建筑市场的相关主体得到处罚。通过治理整顿,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法制意识增强,促进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依法发包工程;依法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发包及肢解发包,工程虚假招标和违规招标的行为。

(二)规范工程承包、合同履约行为,依法查处转包及违法分包,以及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依法查处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材料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四)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排查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五)依法查处未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审核,未办理规划“两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

(六)依法打击勘察、设计单位挂靠、出卖图签的行为;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后期现场服务及参加主要分部工程验收情况。

(七)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开、竣工审计,以及工程开、竣工不进行统计备案的问题。

(八)综合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加大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理力度,防止新的拖欠;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情况;

(九)查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三、组织结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由“玉树州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的成员单位,对全州的建筑市场进行联合检查。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分三个时间段开展。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

7月20日之前各市、县必须对本市、县今年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自查,逐个排查,建立资料档案,并将检查结果报州整顿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建局)。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州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检查组从8月1日开始对全州建筑市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确定整改目标、措施,限定整改期限。

第三阶段:复查阶段(9月10日至9月25日)

根据检查情况,对全州的整顿工作进行复查。对发现问题仍拒不进行整改的建设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通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报州纪委监察局进行处理,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建筑从业人员报省厅进行处理,真正达到检查的预期目标。检查组将今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州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职责。工作中要及时进行总结,其中各项检查指标要反映全面、数字要准确,整改、处罚决定要明确。

联系人:蔡生超

联系电话:0976-8827344155973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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