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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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德政字〔2014〕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去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以国发〔2013〕19号、国发〔2013〕27号、国发〔2013〕44号、国发〔2014〕5号和省政府令第264号、鲁政字〔2013〕246号、鲁政字〔2013〕256号、鲁政字〔2014〕100号文件,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现就涉及我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应的行政审批项目15项,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22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
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服务体系。市直各部门单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衔接,制定承接方案,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办结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单位相对应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含对应的审核、初审事项)一律取消,不得变相实施。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监察局要及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违规行为要严格问责。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审批承接和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落到实处。
附件:1.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5项).xls
http://www.dezhou.gov.cn/n1403/n6278/n6901/n7077/c16682951/part/16682954.xls
2.市政府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22项).xls
http://www.dezhou.gov.cn/n1403/n6278/n6901/n7077/c16682951/part/16682952.xls
3.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7项).xls
http://www.dezhou.gov.cn/n1403/n6278/n6901/n7077/c16682951/part/16682953.xls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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