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关于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及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省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89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卫办发﹝2011﹞57号)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服务,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和鼓励社会积极参与,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结合我市中医药发展现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育、产业、文化“七位一体”全面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对中医药需求,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医改中心,促进中医药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突出中医药特色;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先发展基层中医药;坚持简便验廉,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可持续发展,能够不断推进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抓好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坚持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作为中心任务,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目标、任务,重点抓好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要加大对市中医医院投入和扶持力度,使其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完善功能,提升能力,满足经济技术开发区快速发展和高铁新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各县(市、区)重点建设好县级中医医院。

2.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树名医,重点培养学术造诣高、在国内省内市内同行业中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领军人物;建名科,培育专业覆盖齐全、分布合理、特色优势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专科群体;创名院,积极争创特色优势突出、管理和服务一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医院。重点抓好市名中医评选,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国家重点专科、市中医医院骨科等8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将市中医医院、3—5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内有一定影响的山东省示范中医医院。

3.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构建康复医疗体系。建立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县(市、区)中医医院为骨干,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分层次、多靶位,具有我市特色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中医科和康复室合并设置,组建“中医特色服务区”,使中医和康复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4.改革中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政事分开,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公立中医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全面推行医院管理信息化,强化内部运行机制;落实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二)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认识中医药人才对于事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引进与培养并重,把中医药人才建设作为中医药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1.抓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做好国家级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通过“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联合省内外中医药高校和国内中医名院,培养中医药专业研究生,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重点培养10名学术造诣高,在国内、省内同行业中有较高影响、具有真正中医思维、掌握真正中医技能的全市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和50名左右全市优秀中医药学科带头人。

2.抓中医药师承教育。在全市遴选50名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配备100名继承人,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经验,以及独特的技术、技能得以传承和发扬。开展中医师承教育和传统医学一技之长人员考核,使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公开化、合法化。

3.抓中医药人才强基工程。强化中医从业人员“三基”训练,从今年起连续3年对100名临床技术骨干和300名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进行培训。扎实做好中医医疗机构“西医学习中医”、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和科研人员培训工作。

(三)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深入开展。改变长期以来主要遵循西医思路和评价方法的做法,坚持以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为主进行中医药科研创新。一是继承传统中医药基本理论、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现代科学成果加以完善和发展,建立真正独立的中医辨证论治体系和科研体系。二是加强对中医药文献研究,重视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的继承与发展,挖掘、整理民间传统医术秘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具有新颖性、独创性和实用性的新中药或新工艺,申请专利保护。三是建设中医临床、教学研究基地。充分发挥市中医院的作用,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全市中医药科研与临床基地。

(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以市、县(市、区)中医院为龙头和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全科医师培训,到2015年底使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十二五”期间,争创地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其中,德城区、乐陵市、陵县、宁津县应于2013年争创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齐河县、禹城市、武城县、夏津县、平原县应于2014年争创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1.实施“百乡(镇)千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计划。集中培训2000名乡村医生中医知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快基层中医药服务均等化进程。对城乡居民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力争通过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普及,使城乡居民均能掌握10项左右中医保健知识,推广自我保健,降低疾病发病率。

2.探索不同层次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县(市、区)中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科、培训乡村医生的机制。县(市、区)中医院可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业务。建立市、区中医医院对口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中医药服务。

3.发挥中医药在防治重点传染病及慢性病的作用。研究推广中医药在没有特效预防措施的传染病防治中的运用,支持发挥中医药针对慢性病、常见病、老年病、脑血管病术后等特殊疾病康复和防致残作用,确立50种既能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又能充分体现中医药“简、便、验、廉”特点的病种,实行定点医疗和按基本中医医疗限价全额报销制度,通过中医整体服务降低疾病致残率,减少患者医药费用支出,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医改和中医药带来的实惠。

(五)推进中医药行业服务监管一体化进程。加强各级卫生及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自身建设,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严格规范中医药服务各项准入审批及中医药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中医药诊疗活动,严肃查处违法中医药广告。依法对中医药行业实施有效监管,对开展医疗性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和中医美容等活动,需经县级以上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再办理其他审批手续。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和美容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汇总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等医疗专业术语。

三、保障措施

实施中医药特色能力推进工程,坚持医疗机构由财政分级投入、公共卫生服务按照项目投入、基本医疗需求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融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的改革、改组和改造,不断探索中药产业化发展的新途径。

(一)落实中医药事业投入和补偿机制。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德政发﹝2010﹞18)精神,坚持政府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公立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由本级政府承担,要对公立中医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主要用于中医药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师承教育、传统经验方诀挖掘保护、中医科普等事业的发展,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

(二)制定鼓励中医药服务的保障政策。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市、县(市、区)中医院起付线降低200元,报销补偿比例提高5%。落实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通知精神,将偏瘫、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项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障范围。

(三)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发展中医药事业。一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可自主申请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在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中医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联合、托管、兼并、购买等方式参与国有中医医院改革。对社会资本参与国有医院改制重组过程中需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事项,全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公开相应的制度、条件和程序。三是积极鼓励境外资本举办或参与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以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成立德州市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医药特色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宣传报道和综合审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二)建立督导调度制度。加强对实施中医药特色能力提升工程的督导调度,通过专题会议、现场观摩、专项督导等方式,强力推进工程实施。

(三)建立综合评审体系。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施中医药特色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评审体系,明确总体任务目标和分年度任务目标。市里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中医药特色能力推进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和验收。

本意见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至2015年12月31日止。

附件:德州市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

德州市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康志民(副市长)

副组长:王朝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书强(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耿向东(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恒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玉起(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长春(市科技局副局长)

贺洪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志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庞云冲(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风延(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玉峰(市林业局副局长)

高立民(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有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高立民兼办公室主任。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