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德政办发〔2012〕6号
颁布日期:2012-0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意见

德政办发〔2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建立实施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四大工程”,是国家统计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为切实做好我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统计“四大工程”是改革现有统计调查体系,破解统计工作难题最直接、最有效、最根本的重大举措,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变革,对增强我市的统计能力,全面准确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有效利用各方面统计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全面准确反映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实施统计“四大工程”,能够有效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及时监测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把握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准确、更加完整、更加及时的统计信息,为党委、政府进行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实施统计“四大工程”,能极大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效率,将有力促进统计工作更加规范,业务流程更加完善,调查制度更加科学,对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加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重点

(一)加强基层统计力量。各乡镇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统计工作,配齐配强统计人员。3万人以下的乡镇要配备3名以上统计人员;3万人以上的乡镇要配备4名以上统计人员。乡镇统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命要征求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统计人员要向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新进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统计技能,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乡镇统计机构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要有良好的办公条件,要保证足够的统计经费,微机要达到人手1台,且具备联网直报能力。要切实加强乡镇统计制度和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各社区、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建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三上”企业),要建立统计机构,明确企业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统计负责人名单要向当地政府统计机构备案,要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要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要配备必要的微机等联网设备,实现网上直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外建筑企业(统称“三下”企业),或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要明确兼职综合统计人员。各类企业要设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企业统计负责人对企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实施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要建立完善由统计、机构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工商和质监等部门组成的基本单位名录资料交换机制,加强基本单位信息的采集、管理、交换和使用,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基本单位名录库。要强化统计管理登记工作,各单位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手续时,要进行统计管理登记;工商、统计部门在工商执照年检期或年度工作期要建立协作机制。要建立基本单位档案化管理制度。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准确完整。

(三)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各级要根据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要求,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保障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计算机网络运行畅通。建立完善的企业直报系统,“三上”企业要全部实行联网直报,逐步实现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和管理的现代化。各级各部门要重视统计信息化队伍建设,充实计算机技术人才。

(四)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核心是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关键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四大工程”,特别是企业一套表统计数据的依法审核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能够如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调查单位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实事求是上报统计数据,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各有关部门要与统计部门密切协作,认真研究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协调与沟通,研究分析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强化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组织保障

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社会经济管理多个领域的重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一)建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搞好协作配合。统计部门是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经费需要;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协助统计部门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确认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相关企业配备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经信、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建筑、房地产、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的调度管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政府要成立综合督导组织,全程督促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件:德州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德州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徐春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德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连生(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刘山辰(市编办副主任、调研员)

周成玉(市民政局副局长)

贾丽君(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旗(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滕海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进宝(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辛志才(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月生(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云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井为民(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文忠(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晓冬(市地税局副局长)

范玉书(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蕊(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林琳(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副队长)

郑福利(德州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田希东(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田希东兼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替补,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不再行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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