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东政办字〔2010〕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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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一日
东政办字〔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10年全市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0年全市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10年全市农业重点工程,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国务院批复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要求,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抓手,以现代渔业、畜牧业为重点,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集中力量实施一批符合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布局、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重点工程,着力改善农业和农村基础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
1.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做大做强渔业、畜牧、林业、蔬菜、花卉和休闲观光六大产业。渔业,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扩大名优品种养殖规模,新增黄河口大闸蟹养殖面积10万亩、海参养殖面积3万亩;制定政策措施,对大闸蟹养殖、加工、流通和科研等给予重点扶持,提高大闸蟹产业化经营水平。畜牧业,推动黄河三角洲大型畜牧业基地建设,完善提升十大畜牧业养殖园区,建设100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新增畜禽养殖能力10万头、2300万只。林业,编制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扶持政策,重点发展林纸林板等木材生产及加工、冬枣等果品生产及加工、桑蚕生产及加工、林业种苗等产业,加快发展林业经济,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蔬菜业,制定设施农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建设牛庄、盐窝、大王等10处标准化蔬菜示范基地。花卉业,高标准规划建设花卉生产基地,培育花卉交易市场,花卉生产实现新突破。休闲观光农业,全面完成休闲观光农业总体规划编制,加快发展生态观光型、农事体验型休闲观光农业,建设1个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和15个示范园区,适时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事节庆活动,年接待游客4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同时,推进粮棉高产创建活动,建设万亩以上高产创建示范区10处,带动粮棉生产上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政府)
2.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531工程”,大力培育加工、流通型,特别是畜牧、水产品加工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集群,抓好印尼佳发集团奶牛养殖及乳品加工、六和集团肉禽产业化、东润水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5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达到50家以上。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带动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政府)3.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在加快推进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的同时,规划建设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启动现代渔业示范区二期工程,建设3万亩高效生态养殖区,加快休闲渔业精品区、加工区等功能区建设,完成研发中心、商务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1万亩黄河口大闸蟹标准化养殖示范区;按照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要求,编制实施示范区小城镇规划。结合农场改革,以广北农场、黄河农场为主体,编制高层次高水平规划,建设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现代畜牧业开发区,吸引大型龙头企业进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垦利县政府,广北农场、黄河农场)
4.特优农产品品牌提升与市场开拓。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新认证30个有机、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10个生产基地,注册20个农产品商标,培育3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建立黄河口蜜桃、黄河口大闸蟹原产地保护区。完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健全黄河口大闸蟹营销服务网络,与25家高档酒店建立直供关系,在20家大型超市设立经营专柜,在5家大型农贸市场设立销售代理处,在大中型城市设立2家专卖店;推进农超对接,建设5处农产品直采基地。加大黄河口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局、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5.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制定实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培育5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0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供销社)
(二)“三网”绿化工程。突出路域绿化断档贯通、示范区扩建提升、示范水系绿化等重点,投资6.36亿元,动用土石方5634万方,绿化面积26.3万亩,植树2052万株。(责任单位:市“三网”办,各县区政府,广北农场、黄河农场、市畜禽良种场)
1.路域绿化断档贯通。对22条市级干线公路328.9公里绿化断档进行贯通,实行“挂牌督导、逐一销号”制度,全市主要交通干线绿化实现贯通。加大城乡结合部路域绿化建设力度,高标准绿化荣乌高速、河辛路、东郑国道、北外环、东滨路、滨孤路及新博路7条市级重点示范路域213.4公里,建成交通干线绿化的精品工程。
2.示范区扩建提升。高标准建设牛庄镇、龙居镇、新户乡、六合乡、丁庄镇、陈官乡、胜坨镇、永安镇、利津街道、盐窝镇10个高效林业示范区,面积27.1万亩,以此带动全市新建示范区30个,面积53.2万亩。各乡镇建立万亩以上的示范区。规划建设中心城区防护林带。
3.示范水系绿化。完善提升22条市级水系绿化。高标准绿化广利河、新广蒲河、黄河、草桥沟等市级示范水系126.8公里,与河道治理和生态旅游有机结合,打造黄河水城新亮点。
4.沿海防护林及农田林网、县乡路域林网建设和村庄绿化。新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30公里,其中高标准建设市级示范基干林带12.5公里;农田林网建设推行大网格、宽林带、多树种搭配;绿化村庄183个。建设经济林1.4万亩。在沿海荒碱地区推广柽柳林种植,建设柽柳林保护区12万亩。
(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一是南水北调续建配套工程。按照2012年全部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要求,搞好规划,组织实施前期重点工程。二是黄河清八河段整治工程。结合新滩浮桥拓宽改造,开挖引河,修筑导流坝、截流坝等工程措施,科学调整河势变化,保证泄洪排沙顺畅,维持清八汊河继续行河。三是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工程。完善相关工程措施,确保黄河调水调沙期间实现流路全线过流,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黄河备用流路。(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黄河河口管理局,胜利石油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2.农田水利建设。一是引黄供水设施建设。建设宫家灌区引黄闸前泵站,对麻湾、王庄、双河三大灌区的4条、22.8公里灌渠实施节水改造,规划建设利北水库,改造加固河口区王集水库。二是防汛排涝设施建设。实施垦利县胜坨镇东部、新广蒲河南展区排水工程,建设广饶群众沟排涝泵站,增强河道防洪排涝改碱功能。三是节水工程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建设盐窝、永安、牛庄3个万亩以上的生态节水改碱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3.农业综合开发。按照田园化、林网化、节水化的标准,改造中低产田10.5万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4.渔港建设。东营中心渔港完成2200平方米综合执法办证中心和2.5万平方米进港道路建设,依托渔港规划建设海洋经济产业园区。广利国家一级渔港全面开工,完成码头、港池疏浚和道路建设等工程。(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东营区、河口区政府)5.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恢复。启动百万亩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近两年先期实施50万亩生态补水工程,今年重点实施黄河南20万亩湿地恢复区配套提升工程。(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农村民生改善工程。
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铺设主管线105.6公里,更新改造村内管线1430公里,提高自来水入户率和供水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2.农村新能源及循环经济示范。一是农村沼气建设。建设大型沼气工程2座、户用沼气池6000个。培育发展沼气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水平。以实施沼气工程为主体,大力推行“一池三改”,配套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二是发展循环农业。以示范基地、示范园区为重点,实施农村沼气、秸秆综合利用和千村清洁工程,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资源,集中培育循环农业专业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3.建设农村生产桥(闸)6座。(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4.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提升“两进”工程,依托流通龙头企业发展连锁配送经营,建设日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平台。实施“沃土工程”,建设农资物流园区,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开展放心农资直供服务。(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加强市县乡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蔬菜、水产品、畜产品、林产品为重点,加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力度,依法强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蔬菜、水产品、畜产品、林产品入手,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尝超市为重点,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放心蔬菜基地建设和超市、农贸市场监管为重点,实施市民放心蔬菜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工商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各县区政府)
(六)科技兴农工程。
1.农业技术研究推广。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完善村级农业科技服务站点,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优势农产品科技研发中心。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重点推广普及小麦规范化播种、抗虫棉防早衰等10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加大“12316”三农服务热线、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站等资源整合力度,改善手段,完善机制,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2.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4000人,农民创业示范培训1000人,组织农村骨干技术人员综合培训300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1.农林有害生物防控。加强虫情监测预报,搞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夏蝗防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不发生大的灾情。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0%以上,有效防治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80%以上,成灾率控制在2.5‰以下,建设万亩美国白蛾综合防控示范区5处。(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2.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推进黄河三角洲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抓好集中免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监督和饲养场监管等关键环节,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各县区政府)
3.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建立海洋应急体系,修编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加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市县一体化,实施东亚海计划第三期项目,启动海洋预报工作,建设海监执法基地,组织开展“海盾”、“碧海”专项执法行动,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保护海洋环境。(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政府)
4.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基层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完善渔业安全生产通讯网络,建设渔船智能化系统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
市、县、乡三级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和救助中心,为抢险救生执法船舶配备救助设备,建立应急救援储备制度。(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政府)
5.气象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完成10个炮点规范化建设。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完善海洋气象监测网,提高海洋气象监测预报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6.做好防汛、防凌、护林防火和防风暴潮工作,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黄河河口管理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政府)
(八)深化农村改革工程。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采用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认真贯彻各级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各县区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农村信贷方式,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深化市属农场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增强农场发展活力,逐步将农场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业科研基地,发展壮大农场经济。(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人行、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农场,各县区政府)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1月—2月)。制定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建设阶段(2010年2月—11月)。全面展开工程建设,11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工程扫尾,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兑现奖惩。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0年全市农业重点工程任务繁重,各级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狠抓落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好各项工程项目。市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供销社、财政局等部门作为主要责任单位,要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就各项重点工程分别制定具体方案,抓好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检查验收。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各项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二)创新融资机制。强化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融资机制。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
构,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制定配套政策,对农业重点工程进行扶持。抓住国家、省扩大投资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做好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结合使用的文章,发挥资金的整合优势和乘数效应。围绕发展优势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正确引导广大农民、个体大户和企业自愿投资投劳,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严禁强行以资代劳和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三)严格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招标制、监督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落实施工技术承包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建设一
批优质工程、民心工程。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程检查指导。凡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一律不予验收。要克服重建轻管的思想,积极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已建成的项目,要及时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必要的运行管理制度;已产生经济效益并可独立使用的工程设施,可以采取移交、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收回资金用于滚动开发或工程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加强检查督导。要制定严格的督查考核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统计报送项目进度。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加强督查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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