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收费减免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文号:菏政发〔2010〕9号
颁布日期:2010-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收费减免项目的通知

菏政发〔20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步伐,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精神,现将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涉及有关收费减免项目公布如下:

一、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工程项目招标公证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大气监测项收费等。

二、按成本价从低收取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地质勘探费,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收费,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活动参数确定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招标代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天然气用户管道安装价格等。

三、本通知未包括有关收费项目减免参照通知一、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0年5月15日起施行。

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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