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0〕24号文件精神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菏政办发〔2010〕50号
颁布日期:2010-06-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0〕24号文件精神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0〕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菏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2012年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责任,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消防法》,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按照省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要大力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和政府任期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健全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机制,在消防宣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消防产品管理和火灾隐患治理等工作中,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安监、城乡建设、规划、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旅游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将消防安全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重要前置条件,切实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中,各级政府要将消火栓的建设及维护经费纳入预算管理;规划、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要按照标准规划、安装、维护好消火栓。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照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快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2010年年内,各县区要全面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2010年10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市政消火栓补建任务,90%的村庄要建设一处消防水源、配备一套灭火设备器材。要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2010年年内,人口在5万以上、年生产总值在1亿元以上的建制镇及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要建成专职消防队伍;2012年年底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菏泽市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菏政办字〔2009〕5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加强消防部队人员、车辆和装备建设,逐步完善消防救援体系,大幅提升消防部队灭火救灾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火灾隐患治理基础

消防安全重在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各系统、各行业要大力开展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2010年,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要达到100%,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九小场所”达标率要达到40%。要进一步壮大消防安保专业力量,逐步达到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密集场所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全部由消防安保员担任。

要着重完善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消防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火灾隐患发现、报告、整改、督办等制度,分层次、高密度地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广大农村、社区要按照山东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灾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消防宣传社会协作机制,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安监、旅游、公安消防部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消防法》宣传为主线,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传媒等媒体的作用,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要采取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建设消防宣传一条街、消防文化主题公园和在高速公路出口、城市主要道路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牌等方式,开辟固定宣传阵地,大力进行消防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创新消防宣传形式,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切实扩大消防宣传的影响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五、严格考核督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县区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进行年度考核验收。对各县区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2012年底前,对各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总体验收,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县区政府和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显著,致使消防安全形势恶化、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多发的县区和部门单位,将严格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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