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字〔2015〕77号
颁布日期:2015-10-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政办字〔2015〕7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足额均衡配备师资,全面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用2年时间全面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突出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摸底清查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各类现有教育资源进行全面排查,逐校、逐级、逐班、逐人进行统计,做到全面、迅速、准确、透彻,形成统计数据。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类别做好统计分析,摸清实际需求,为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奠定基础。

(二)科学编制中小学建设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及计生政策调整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同步调整完善城乡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各县(市、区)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和学校建设规划于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在规划编制中,各地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原则。要按照城镇、农村学校设置的基本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学校。在解决城镇大班额的同时,一并解决农村大班额问题。

二是坚持与人口变化相适应、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人口流动、计划生育和户籍政策改革,科学预测人口变化,做到适度超前。

三是坚持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的原则。新建学校坚持按照省定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对老校区要因地制宜,通过提升改造、扩建等方式,适度扩大用地规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向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

四是坚持规范程序、先建后撤原则。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设施等条件,保证平稳过渡。

(三)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及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分学期、分年度推进项目建设,抓好开工、施工、竣工各个环节,严格质量标准和廉政纪律。

一是确保教育设施配套。对已建成居住区,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未载明建设投资来源的教育设施,由政府负责建设,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后,及时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因开发企业原因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责成开发企业完成学校配套建设,否则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重新核发开发资质,限制或停止其承接新的开发项目。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实行追责,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其自行拆除,限期按规划要求完成中小学配套建设。城镇中小学配套建设,按规定享受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

二是落实好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居住区,要在其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载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等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或代建完成后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未按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完成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不能同步交付使用、教育主管部门未收到“钥匙”的居住区项目,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三是保障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学校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在新增计划用地中优先保障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用地;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等政策,拓展中小学建设用地空间,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新增适龄儿童学位必须与新建住房统筹解决。

四是足额配置师资。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的调整、使用和管理。根据生源状况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用2年时间,实现有空编的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位。按照教师“退补相当”原则,解决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优化师资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落实经费投入主体责任,努力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解决大班额问题资金需求。在积极争取省以奖代补资金的同时,用足用好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利用大额长期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贷款,解决大班额所需资金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四)创新学校办学模式,加强学校招生管理。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支持名校办分校、托管薄弱学校,建立学校联盟,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教育资源配置。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中小学校,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办学模式,多渠道扩充教育资源,解决大班额问题。加强招生管理,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入学为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方式,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规定;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招生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市域统筹、以县为主原则,市负责市直学校,县(市、区)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泰安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要纳入所在区统筹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解决大班额问题负总责。市政府成立由王云鹏市长任组长的全市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工作协调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确保全市大班额问题顺利解决。

1.市编办:负责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及时核定并落实中小学编制;制定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的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中小学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教育、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的立项并指导实施。

3.市教育局:负责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的总协调;负责分解目标任务,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加强薄弱学校改造、统筹管理城镇中小学招生工作;会同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会同编制、财政部门及时核定城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制定年度招聘人员工作方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管理。

4.市财政局:负责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经费需要;牵头协调金融部门,做好贷款、融资等事宜。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对中小学招聘教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创新招聘形式,确保新招聘的教师在每年暑期前到校到岗。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决城镇中小学用地指标,将中小学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及时办理征地手续。

7.市规划局:负责将经市政府批准后的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时,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按照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明确用地位置和界线,落实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校舍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好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核实2011年以来已建和在建项目教育配套建设和落实情况。

9.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学校建设优先优惠和规费减免政策,建立城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的“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手续。

10.市金融办:负责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对教育改革的金融服务。

1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山管委:具体制定、实施辖区中小学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辖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市、区)要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将分年度班额控制数和新增学位数等大班额问题解决目标定期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督导平台、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改薄”管理平台,加强大班额信息监控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对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责任倒查,严肃追责。市政府将解决大班额问题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情况,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并列入县(市、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和评价县(市、区)主要领导的重要指标。

附件:泰安市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6日

附件

泰安市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云鹏市长

副组长:成丽副市长

成员:李千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田萌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李天波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董世武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勇华市教育局局长

刘斌市财政局局长

袁久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春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吕桂平市规划局局长

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孔祥湖泰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胡兆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万庆海泰山管委副主任

任树凯市金融办主任

赵斌泰山区区长

张韧岱岳区区长

刘钦海新泰市市长

常绪扩肥城市市长

黄正玉宁阳县县长

王骞东平县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张勇华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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