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考核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同政办发[2013]55号
颁布日期:2013-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考核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以城市治理“五乱”,农村治理“四堆”为重点的城乡清洁工程,实现城市环卫管理精细化、农村环卫保洁常态化、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环境卫生服务均等化,从而进一步优化发展和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考核达标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迎接国际赛事、共建美丽大同”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区县实施、部门联动、业务服从、全民参与”的原则,以社区、行政村(包括城中村,简称村庄)为考核单元,开展达标活动,到2013年底,全市所有五类村和城区、矿区所有社区全部达标,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村庄和社区全部达标,实现城市面貌大变样。

二、责任范围

各县及新荣区按照行政区划负责本区域内城乡清洁全覆盖工作;南郊区行政管辖的城中村,清洁责任归城区考核管理;同煤集团所辖的地域,清洁责任归矿区考核管理;御东新区道路、绿化带卫生由市新城机械化清扫公司负责,其它区域清洁责任由南郊区考核管理;开发区除本行政区域外,另负责一医药园区、二医药园区城乡清洁工程考核管理;装备园区由大同县负责考核管理;城市道路隔离栏、绿化带、市政设施等公共设施的清洁工作由所属县区环卫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路、河道水域、铁路等两侧卫生清洁由所在县区负责考核管理。

三、达标内容

达标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公共设施、单位和小区管理、市场管理、工地管理、河道水域、园林绿化、车辆管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通道及铁路沿线环境;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

四、工作程序

实施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四级联创。县(区)自检申报,市考核验收。

(一)对标自检。各社区、村庄在开展达标活动基础上,对照自查,由街道(乡镇)向县(区)提出申请,县(区)组织初审检查。

(二)达标申报。各县(区)初审认为符合达标条件的,即可向市里提出验收申请,申报数量和时间不限。

(三)考核验收。市里根据县(区)申报情况,随机确定验收日期和考核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考核验收由市城乡清洁工程监督考核组牵头,以突查和暗访为主要形式,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参加,每次验收不少于20人。同时,对不少于50名辖区群众进行问卷调查。被考核县(区)的管理人员不参与考核验收工作。

(四)结果公布。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含90分)以上为达标。考核结果采用图示方式,以三种颜色标示:达标单元以“绿色”标示,未达标单元以“橙色”标示,反弹单元以“黄色”标示。考核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包括图示(进度图、饼分图)和名单,在大同日报、大同电视台公布。

各县(区)对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对社区、村庄也要进行达标考核、图示公布结果。

五、实施进度

活动从2013年4月开始,到2015年12月底结束。

(一)申报阶段(2013年6月份开始)。各县(区)摸清各社区、村庄的范围、面积、工作量等情况,对照标准开展达标活动,在自查基础上,由各县(区)申报。

(二)迎国际太阳能赛事阶段(2013年7月至9月底)。

8月底前城区达标率达100%;矿区范围内达标率达80%。

(三)争创示范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底。全市所有“五类村”及城区、矿区所有社区达标单元覆盖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12月底,全市所有村庄、社区基本实现城乡清洁全覆盖。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2月底,实现全市城乡清洁工程全覆盖。

六、动态管理

达标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日常检查中,达标单元出现严重问题或考核落后的,进行预警提示,限一周内整改,预警期满仍未整改的,转为反弹区。

七、综合考核

市对县(区)的综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得分包括三方面,其中:达标区域考核得分(含高速公路、铁路、公路、通道等线性区域考核)占70%,日常检查考核得分占30%。

1、达标考核按达标单元数量和进度比例排名,达标单元数量占60%,进度比例占40%,综合计算各县(区)分值,形成考核结果。

2、日常检查考核采取百分制,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对县区、开发区、市直配合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县(区)、市直各配合单位每半月检查一次,乡镇、街道每周检查一次。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每月通报考核结果。

3、在每月综合考核中出现一个反弹区,扣1分。

八、措施要求

1、实施考核达标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真抓实干,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市、县(区)财政要加大对考核达标活动的投入,市对县(区)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区)要设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确保落实到位。

3、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倒排工作进度,责任落实到人。市直各部门、各条管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区)的帮助、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系统性问题。

4、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各级党政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尽其能,搞好考核达标活动。各级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讲吃苦、讲实干、讲奉献,坚决克服推诿扯皮、工作平庸、敷衍懒散之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考核达标任务。

5、考核达标活动情况要作为市对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城乡清洁工程专项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6、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要按照市城乡清洁工程问责办法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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